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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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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三地一城”,打造“独好会昌”决策部署,推进司法所建设、调解、“两员”选任管理等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推动全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大力推进新时代司法所工作

1.聚焦解决制约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全面实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工程,推动司法所工作整体全面提升,着力把司法所打造成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促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

2.对照省、市关于新时代司法所工作要求,持续抓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县司法所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积极指导基层司法所,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司法所工作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

3.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厅、市局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4.严格按照市局《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司法所规范化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县局《会昌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落实到位,全力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质效,确保2023年全县司法所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实现司法所组织机构、人员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5.根据省厅关于开展“校所合作”工作要求,配合上级做好高校教师赴司法所挂职锻炼事宜,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报考基层司法行政单位,支持在校学生利用假期到司法所实习实践,推动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能力素质。

二、全面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体系

6.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工作,部署开展人民调解“六进”(进网格、进园区、进行业、进学校、进医院、进信访)活动,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7.推进村(社区)调解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六统一”标准提升打造调解室,让群众遇到问题有地方“找个说法”,发挥好村级人民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

8.在县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整合相关部门资源,依托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指导做好县、乡(镇)和行业“综合性”、“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建设,形成一口式接受、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模式,不断增强矛盾纠纷化解的能力和质效。

9.深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围绕知识产权、商事商会、网络购物、快递物流等重点领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全力服务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10.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力度,大力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年内创建至少1家个人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调解能手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培育和发展调解工作品牌;配合县人民调解协会加大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力度,激发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性;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专家库,加大人民调解专家选聘力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专家作用。

11.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典型案例编写及上报工作,推送更多我县优秀人民调解案例到司法部案例库。挖掘全县优秀师资和培训课件,建立全县人民调解课件库。

12.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推动全县两级政府及具有行政调解职能的县直有关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与行政管理职能相关的行政调解职责。

三、深入推进“两员”选任管理

13.严格落实修订后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配合市局做好市级人民监督员的选派、培训、考核及补助发放等工作,建立健全市级人民监督员联络员制度,开展人民监督员履职典型经验宣传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实践、监督司法活动、维护公平正义的新需求。

14.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规程》,进一步推动人民陪审员深度参审、实质参审,结合人民陪审员的变动调整,及时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及信息更新工作,加强与县人民法院沟通联系,配合县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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