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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会昌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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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统筹发展安全两件大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锚定提升司法行政群众满意度核心目标,聚焦法治建设、法律服务、基础建设、平安建设、队伍建设,争创司法行政“第一等”工作,为打造“三地一城”,建设“独好会昌”贡献司法力量。

一、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1.在司法行政群众满意度提升领域站前列。围绕目标全面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职责,力争在2023年全省公众安全感、政法部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进入全省前30位,进入第一方阵。要始终把依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放在第一位,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群众提供普惠、精准、便捷、高效、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用司法行政的“辛苦指数”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群众满意度。

二、推进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2.在法治化营商环境领域中奋勇争先。要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组织法律顾问团成员积极参与招商引资、项目谈判、合同审核等工作,为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当好“守门员”和“智囊团”。要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完善和落实企业安静生产期、企业行政检查监测点、行政检查企业扫码评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行政执法数据年报公示等制度。要持续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商会、企业”活动,法治体检等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维权服务。加大行政机关参与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化解力度,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政企纠纷的发生。

3.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今年是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两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省厅将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两化”建设进行全面验收。我县目前还有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两化”建设未完成,预计在今年6月底完成,确保年底顺利通过验收。要推动三大平台深度融合,优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服务,强化回访评价、数据归集和分析,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实现接通率和满意率双提升。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运行管理机制建设,适应互联网时代发展需求,打造集网站、微信、移动APP、智能自助机于一体的服务矩阵,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便捷度。

4.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要做好律师工作,推进“律师事务所示范等级评定试点”和“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提升律师办案能力和水平。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效。做好工业园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建设,变“企业找法律服务”为“法律服务找企业”。继续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公证行业“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大力发展“互联网+公证”,与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相结合,满足群众个性化的办证需求。逐步扩大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筑牢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5.扎实推进乡(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要求,实现美丽乡村与法治文化阵地同创,在建设中融入法治元素,建设一批乡村法治文化元素阵地。要求各乡(镇)在2023年4月底完成村(居)选址,选定后向县司法局申报,审核通过后实施,争取2023年7月底完成设计,2023年11月底完成施工。同时强化激励机制,将对乡(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任务完成好,经县司法局验收合格的,给予每个点最高2万元奖励。

6.提升乡(镇)综合执法水平。要高位推动,多措并举,稳扎稳打,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优建强。一方面要强化业务培训,指导乡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做好“五统一,三指导”,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另一方面要健全完善执法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不定期开展飞行检查。再是要紧抓队伍教育管理,做好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加强新版江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管理,组织全县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核发和管理行政执法证件。把好队伍入口关,不断加强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

7.持续加大基层司法所建设力度。围绕基层法治建设需求,着眼推动基层司法所建设质量提升,进一步激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活力。一方面要抓紧推进司法所业务用房提升工程。按照打造“标准规范、功能完善、惠企便民、运转高效”的要求,确保在今年六月底前全面完成司法所业务用房提升工程,实现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统一,司法所内部功能设置完善,高效有序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另一方面要健全完善基层司法所制度建设。健全司法所业务工作制度、司法所目标管理考评制度、司法行政辅助人员考核制度、廉政勤政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形成系统完备、内容科学、切合实际、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三是要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能力素质。落实以县司法局为主的分级分类教育培训责任,精心设计培训课程,重点对司法所工作人员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岗位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效果。四是要提升司法所长履职能力。推行司法所长列席局机关领导班子会议制度,通过列席例会,交流工作得失,研究创新办法,有力促进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加强局机关与司法所和司法所之间的横向联系,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司法所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有效提升司法行政人员业务素质,全面掌握基层工作动态,实现以例会促推进的良好工作效果。

8.提升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水平。打造“全国智慧社区矫正”中心,认真对照司法部的最新标准,查漏补缺,努力建设功能划分规范、体制机制健全、运行高效有序的智慧矫正中心,切实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智慧化、信息化、科技化发展。以“双示范”基地建设增添社矫管理新活力。在充分论证和选址的基础上,争取今年选择一家优质企业作为安置帮教基地,并与该企业签订安置帮教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梳理帮教规定,对接帮教人员,建立相应的安置帮教制度,确保安置工作落到实处,为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提供了重新适应社会工作的平台。

四、推动法治会昌建设再上台阶

9.统筹谋划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依法治县办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履行好总体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工作职责,尽早谋划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认真谋划,争取高位推动,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坚持年终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建立科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考核机制,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落地见效,今年依法治县工作要进入全市先进行列。

10.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在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上持续发力,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坚持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制度,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公开要求,对下级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督察考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会昌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11.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体制创新改革,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以“有案必调”为原则,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贯彻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建设行政复议调解中心,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保持我县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率。牵头做好以县政府为被告行政诉讼案件的诉前准备、庭审、审后协调工作;要强化行政复议结果运用,建立行政复议、应诉案件通报约谈机制,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制度,推行行政复议、应诉情况纳入述法评议内容,形成领导重视、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共同参与,合力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良好局面。

12.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要把好法律审核关,做好重要文件文稿、重大合同协议和其他涉法事项的审核把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防范制度风险。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工作落后的行政执法单位和乡镇,要加强督促提醒、定期通报、领导约谈力度。要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要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不断增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法治意识和业务素质。

五、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3.积极打造“独好会昌”调解品牌。一是打造“独好会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进一步充实健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做到纠纷多发领域调解组织100%覆盖,加强调解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能力素质;二是在县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整合相关部门资源,打造跨行业跨专业的“独好会昌”调解品牌,建设“独好会昌”一站式调解中心,成立调解专家库,吸纳各行业、专业在职或退休热心调解工作人员加入。纠纷当事人采取点餐制选择调解人员参与纠纷调处。三是成立“独好会昌”商事调解工作室。专业对接企事业单位,及时化解商事领域纠纷,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吸收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的退休人员参与商事调解工作,以商事调解工作规范为依据,协助纠纷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公平公正保障群众、商户、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事纠纷快决立结。

14.完善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设。构建政府主导、专门机构负责、职能部门参与,强化府院联动、突出预防为主、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多元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新机制。

要通过对行政执法行为产生的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各环节、全链条的规范,统筹行政争议化解资源,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新格局,多措并举,凝聚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合力。要及时总结多元化解行政争议的经验做法,加强正面宣传和舆情引导,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增强公众法治意识,促进依法行政,打造行政争议调处化解的“会昌经验”。

15.开展全民普法。今年是“八五”普法中期评估之年,要认真开展中期督导,确保在中期评估检查中取得好成绩。要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引导农村“法律明白人”常态发挥作用的同时,拓展培养社区、园区“法律明白人”。要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通过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的方式,加强督促问效,全面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地落实。要进一步加强赣南苏区红色法治资源的挖掘、运用和宣传,探索建立红色法治资源档案,推进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擦亮赣南红色法治文化品牌。

六、着力锻造司法行政铁军

16.推进模范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推进“让党放心、人民满意”机关建设,不断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党建红+司法蓝”模式,不断推进党建与司法行政业务深度融合。

17.扎实开展干警人才梯队建设。实施干警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组织更多批次的政治轮训、业务培训,增强培训针对性。实施“司青”培养计划,加大青年干警培养力度。深入开展“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和“新时期共产主义星期六”活动,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做实做优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18.持续深化“改作风、提质效”活动。积极探索推行干警“回炉再造”计划,激励全体干警担当作为、奋勇争先。坚定不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用好用足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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