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县司法局 > 发展规划 > 工作计划

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访问量:

2024年全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工作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按照“一块牌子标识亮、一个前台三个岗、干净亲民六间房、六项职责专人扛”要求,做好迎接市实地审核、省厅抽查复核,推动100%的司法所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完成时限:2024年6月)。

2.打造一批示范司法所。贯彻落实《江西省司法所分类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对照《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指引表》,召开全县示范司法所创建评定流动现场会,通过所自评、县考评的形式,对辖区内所有司法所进行量化评分, 根据得分高低评定一批县级示范司法所(完成时限:2024年4月)。择优向上推荐一批市级、省级示范司法所,做好迎接省厅、市局对省级、市级示范司法所进行现场核验工作(完成时限:2024年5月)。

3.推进司法协理员管理使用。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推行司法协理员制度的意见》和江西省司法厅《江西省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做好司法协理员转任和招聘工作,缺额随时补入,推动队伍素质与工作需要相适应。制定司法协理员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度奖励等相结合的薪酬体系。(完成时限:2024年 11月)。

4.开展司法所条例立法调研。配合做好《江西省司法所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交流、文稿起草、征求意见等相关工作(完成时限:2024年9月)。

5.加大宣传表彰力度。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扎实做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呈报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新一批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评选推荐、考察、公示等各项工作(完成时限:2024年 12 月)。

二、大力推进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6.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的意见》和“枫桥经验”纪念大会,全国、全省、全市调解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切实将文件、会议要求落地落实。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扎实做好“访调对接”工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7.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落实村 (社区)每周、乡(镇)每月、县每季度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要求,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按要求全面准确做好《人民调解案件统计表》季报和年报工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8.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建立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名册,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县人民法院(完成时限:2024年4月)。加强工作督导,以村(社区)、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重点,在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全部达到“五落实”“六统一”规范化要求(完成时 限:2024年12月)。推动所有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江西省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方案》规范挂牌(完成时限:2024年6月)。

9.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推动在房地产、物业、金融、旅游、消费、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以及网络购物、快递物流等新业态领域新设1-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完成时限: 2024年11月)。组织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全面梳理,按管理层级向社会公布名册,对未经法定程序设立或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调解组织,及时予以清理、注销(完成时限:2024年6月)。

10.推进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建设。依托现有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快设立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或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11.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按要求分别配备3名、2名、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开展新一批人民调解专家选聘工作,并全员公布人民调解专家库名单(完成时限:2024年6月)。县人民调解协会开展第二批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专职调解员全员完成等级评定(完成时限:2024年6月)。举办一期全县人民调解员骨干业务培训班(完成时限:2024年9月)。推动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完成时限:2024年12月)。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指导做好案例撰写、推荐、评审等相关工作(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12.完善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配合做好江西省人民调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完善,按要求更新录入司法所、调解组织、调解员等组织队伍数据,准确录入调解案件(全面录入口头简易调解案件)数据录入正确率达100%(完成时限:组织队伍录入完成时限为2024年6月,案件录入完成时限为及时录入、长期坚持)。

13.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加强案件诉前引导、调解分流,推动与人民法院多元化解 e平台数据对接,实现数据共享,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数量较2023年有所增长(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4.配合做好相关调研工作。对《人民调解法》《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实施情况以及近年来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工作建议;配合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做好《人民调解法》实施调研等相关工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三、切实做好“两员”选任管理

15.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和参审工作。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做好我县第二批45名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规程》,严格规范陪审员的履职程序,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完成时限:2024年 12 月)。

16.规范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人民 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加强与县检察院的沟通协作,进一步提高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质效,配合做好人民监督员的培训、考核等相关工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