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府办字〔2022〕99号
会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会昌县首位产业企业全生命周期
(一链办)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会昌县首位产业企业全生命周期(一链办)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11月18日
会昌县首位产业企业全生命周期(一链办)
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第一等营商环境,促进我县氟盐新材料首位产业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探索推进首位产业企业全生命周期(一链办)服务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探索首位产业企业全生命周期(一链办)服务改革。从企业办事视角出发,进行审批流程再造,将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的审批服务分为项目引进、工程建设、生产经营三个阶段,编制从项目引进到生产经营的全周期审批流程图和事项清单。以提高审批效率为重点,通过提前介入、容缺后补、告知承诺、联审联办、帮办代办等方式,推动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实现“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
二、工作内容
首位产业企业全生命周期(一链办)服务改革适用于县内重大工业项目、重点技改工业项目,以及入驻工业园区的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
(一)优化办事流程
将首位产业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的审批服务分为项目引进、工程项目建设、生产经营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由一个单位负责总牵头,并牵头制定本阶段实施细则,明确流程和时限,各责任单位进行联审联办,实现协同服务。
1. 项目引进阶段。新引进工业项目参照招商引资规定,由县商务局牵头;老企业扩建、改建工业项目由县工信局牵头,启动全生命周期(一链办)服务模式,组织企业负责人与各单位进行项目对接,明确专人负责,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供产业政策支持。涉及企业开办的,按照规定协助企业完成注册登记,并协调相关部门完成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涉及用地的,协调做好规划选址、征地和土地出让等工作。(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会昌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县税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应急管理局,科创集团,相关商业银行等)
2. 工程项目建设阶段。由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牵头,依托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平台,为项目办理用地规划、立项、建筑许可、工程竣工验收等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会昌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城管局、县气象局、县人社局,会昌润泉供水公司、国网会昌供电公司、会昌华燃燃气公司等)
3.生产经营阶段。在园区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设立帮办代办窗口,园区外由行政审批局设立帮办代办窗口,组建帮办代办服务队伍。根据项目特点,为企业办理生产许可、产品强制认证、产品生产资格资质、安全环保审批、出口通关、金融信贷、政策兑现等帮办代办服务,或指导企业准备完善国家、省、市相关审批事项的办理材料。推行“一企一方案”定制化帮办代办服务,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和项目布局,逐项设计定制化的支持和服务措施,责任到单位和人,形成为企业量身定制的个性化全链审批服务方案。(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行政审批局、县工信局;责任单位:会昌生态环境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等)
(二)专项服务改革
1. “交地即交证”改革。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在项目洽谈阶段,组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工业园区等单位,引导用地单位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存量建设用地或者已报批新增建设用地上进行选址。选址完成后,由征地拆迁指挥部、项目落户所在乡(镇)和工业园区等单位按程序完成土地征收、林地报批、房屋征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清理、土地平整等工作,达到“三通一平”,实现“净地”出让条件,并负责宗地范围内文物、管线等迁改、保护工作。项目签约后,自然资源部门完成土地出让手续,办理不动产权证(土地),实现用地出让合同签订当天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土地)。(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会昌生态环境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中心城区征地拆迁指挥部、县商务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2. “拿地即开工”改革。积极探索“前置服务”模式,推行“承诺制+容缺办”,先预审、后规范。对已启动供地程序的建设项目,提前进入“前置服务”程序,在项目单位提出“拿地即开工”申请后,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行政审批、发改、工信、住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利、城管、气象、水电气企业等单位,依托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平台,对项目备案、设计方案、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规划许可、环评、洪评、水保、人防、节能审查,以及水、电、气报装等事项完成预审。待用地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达到法定条件后,由各职能单位根据“前置服务”预审意见出具正式审批文件,办理好项目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4证和各类批复证照,实现企业拿地即可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住建局、会昌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气象局、润泉供水公司、国网会昌供电公司、华燃燃气公司等)
3. “竣工即投产”改革。对已完成设计图纸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工程配套设施,并且经建设单位组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采取提前服务的方式,对工程进行预验收,通过技术性审查和现场预验收,出具预验收意见;如若企业单独向涉及项目的主管部门申请相关预验收,相关主管部门不能推诿扯皮,应按照部门职责接受预验收申请,并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协商组织预验收工作。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投产前应及时补充完善有关资料并将预验收提出的问题整改到位。联合验收各审批部门按照预验收意见和办理时限,出具正式联合验收文件,同时收回预验收意见书。(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会昌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气象局)
(三)创新服务模式
1. 积极探索“前置式”服务。积极推行“承诺制+容缺办”,超前介入开展“前置服务”工作,先预审、后规范,切实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2. 大力推进“并联式”审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成本的要求,再造流程,实现规划、建设审批业务的“大并联、齐步走”。
3. 优化提升“帮代办”服务。进一步提升“全程帮代办”服务水平,成立重点项目“VIP服务专班”,每个产业项目明确帮办代办专员,指导企业精准编制相关审批材料,跟踪解决疑难问题,协调推进项目落地、生产和经营资格办理,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提供妈妈式服务。
4. 协同落实“承诺制”监管。首位产业企业全生命周期(一链办)服务以项目申请人自愿申请为前提,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协同监管,违规违约行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管理,对严重失信的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行首位产业企业全生命周期(一链办)服务改革是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一项创新举措,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攻坚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工作落实。项目引进、工程项目建设、生产经营三个阶段的牵头单位要牵头制定本阶段实施细则。
(二)凝聚部门合力。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凝聚改革合力。要以推行首位产业企业全生命周期(一链办)服务改革为契机,聚焦项目引进、项目立项、土地供应、规划审批、不动产登记、开工许可、生产经营、金融服务全过程,为企业提供集成化全链条服务。
(三)做好政策宣传。各部门要主动服务,积极探索,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要积极宣传推广改革措施,向企业群众做好政策解读和精准推送工作,凝聚各方共识,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监督相关工作开展,进一步推动改革走深走实,提升企业群众对改革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件
首位产业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清单
序号 |
办理阶段 |
服务主题 |
事项名称 |
实施部门 |
承诺时限 (工作日) |
备注 |
1 |
项目引进 |
招商引资 |
意向洽谈、签约 |
县商务局 |
|
|
2 |
企业开办 |
市场主体核准登记 |
县行政 审批局 |
0.5(含公章刊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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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税务登记 |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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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社保登记 |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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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住房公积金登记 |
住房公积金中心 |
|
|||
6 |
银行开户 |
各商业银行 |
|
|||
7 |
获得土地 |
不动产权证(土地) |
县自然 资源局 |
5 |
|
|
8 |
工程建设 |
项目许可 |
设计方案审查 |
县自然 资源局 |
10 |
|
9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县自然 资源局 |
5 |
|
||
10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县自然 资源局 |
5 |
|
||
11 |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 |
县自然 资源局 |
3 |
|
||
12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县行政 审批局 |
1 |
|
||
13 |
企业投资(技改)项目备案 |
县行政 审批局 |
1 |
|
||
14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县行政 审批局 |
5 |
|
||
15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县行政 审批局 |
3(不含现场踏勘、报告审查时间) |
|
||
16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县行政 审批局 |
报告书资料齐全受理后5个工作日办结,报告表3个工作日办结 |
|
||
17 |
工程建设 |
项目许可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县行政 审批局 |
4 |
|
18 |
取水许可 |
县行政 审批局 |
3 |
|
||
19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
县行政 审批局 |
3 |
|
||
20 |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情况告知表 |
县行政 审批局 |
3 |
|
||
2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县行政 审批局 |
4 |
|
||
22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县行政 审批局 |
5 |
|
||
23 |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
县住建局 |
2 |
|
||
24 |
特定范围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
县气象局 |
13 |
|
||
25 |
特定工程和场所防雷防护装置设计 审核 |
县气象局 |
5 |
|
||
26 |
缴存、退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县人社局 |
3 |
|
||
27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住建局 |
3 |
|
||
28 |
用水报装 |
会昌润泉供水公司 |
5 |
|
||
29 |
燃气报装 |
华燃燃气 公司 |
3 |
|
||
30 |
造成或可能造成的设备、工程和防止设施的申报 |
会昌生态环境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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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工程建设 |
项目许可 |
用电报装 |
国网会昌供电公司 |
1.业务受理:1个工作日;2.供电方案答复:高压单电源客户10个工作目,双电源客户20个工作日,非重要用户取消设计审核和中间检查,重要用户设计审核3个工作日,中间检查2个工作日。3.竣工检验:3个工作日;4.装表接电:3个工作日。 |
|
32 |
竣工验收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县住建局 |
根据我县联合验收方案,联合验收合计15天(资料齐全情况下,项目整改时限除外) |
|
|
33 |
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统一备案) |
县住建局 |
|
|||
34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住建局 |
|
|||
35 |
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及移交 |
县住建局 |
|
|||
36 |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
县气象局 |
5 |
|
||
37 |
房屋产权 |
不动产权证(房屋) |
县自然 资源局 |
5 |
|
|
38 |
生产经营 |
试生产 |
企业入规申请 |
县工信局 |
7 |
|
39 |
排污许可 |
会昌生态环境局 |
7 |
|
||
40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与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报告备案 |
县应急 管理局 |
5 |
|
||
41 |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 |
县应急 管理局 |
5 |
|
||
42 |
危化品建设项目试运行方案备案 |
县应急 管理局 |
5 |
|
||
43 |
排污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
会昌生态环境局 |
5 |
|
||
44 |
生产许可 |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县行政 审批局 |
20 |
|
|
45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省应急 管理厅 |
|
|
||
46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47 |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 |
省工信厅 |
|
|
||
48 |
第二、三类和含磷硫氟的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 |
省工信厅 |
|
|
||
49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省应急 管理厅 |
|
|
||
50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
省应急 管理厅 |
|
|
||
51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 认定 |
市行政 审批局 |
|
|
||
52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市行政审批 |
|
|
||
53 |
生产经营 |
经营销售 |
危险废物跨省级行政区域转移审批 |
省生态 环境厅 |
|
|
54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会昌生态环境局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经营设施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无问题后5个工作日办结 |
|
||
55 |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 |
会昌生态环境局 |
1 |
|
||
56 |
危险化学品经营 许可 |
县行政 审批局 |
15 |
|
||
57 |
生产、经营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有关情况的备案 |
县应急 管理局 |
5 |
|
||
58 |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
县公安局 |
首次10日,正常3日 |
|
||
59 |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
县公安局 |
|
|
||
60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 |
省应急 管理厅 |
|
|
||
61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县商务局 |
3 |
|
||
62 |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许可 |
省商务厅 |
|
|
||
63 |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审批 |
省工信厅 |
|
|
||
64 |
生产经营 |
经营销售 |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 |
省工信厅 |
|
|
65 |
第一、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 |
省工信厅 |
|
|
||
66 |
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监控化学品处理方案审批 |
省工信厅 |
|
|
||
67 |
危险化学品安全 使用 |
市行政 审批局 |
|
|
||
68 |
金融信贷 |
办理财园信贷通 |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
45 |
|
|
69 |
农业产业振兴信贷 |
县农业 农村局 |
|
|
||
70 |
惠企政策 兑现 |
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兑现 |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
30 |
|
|
71 |
其他协议类政策 |
各有关单位 |
|
|
||
72 |
税费优惠政策 |
县税务局 |
|
|
||
73 |
工业企业运行奖补 |
县工信局 |
|
|
||
74 |
工业企业服务奖补 |
县工信局 |
|
|
||
75 |
工业技术资源奖补 |
县工信局 |
|
|
||
76 |
出口退税 |
县税务局 |
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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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企业注销 |
税务注销 |
县税务局 |
即办 |
|
|
78 |
社保注销 |
县人社局 |
即办 |
|
||
79 |
住房公积金注销 |
住房公积金中心 |
即办 |
|
||
80 |
银行注销 |
各商业银行 |
即办 |
|
||
81 |
市场主体注销登记 |
县行政 审批局 |
0.5 |
|
文件解读:会昌县首位产业企业全生命周期(一链办)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