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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会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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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府办字〔202240

会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会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会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416

会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路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为群众便捷出行创造畅安舒美的路域环境,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路长制试点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116),扎实推进全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县域生态旅游、特色产业、乡村振兴、历史文化等发展需求,加快打造一批美丽生态文明农村公路精品路线,推动乡村形成优美的路域环境,让公路既成为山水林田湖、城镇乡村景的连接线,又成为秀美乡村的风景线,为打造三地一城,建设独好会昌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实施范围

    全县县、乡、村公路。

   三、工作目标

    以建立机构、明确责任、综合治理、严格考核为抓手,通过实施路长制,对县域内公路管养情况、公路设施完好情况、环境卫生保洁情况、绿化养护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对乱贴乱挂、乱搭乱建、乱倒乱放等进行有效管控,全面实现区域内公路干净整洁、绿化管理有序、沿途无垃圾目标,为人民群众营造畅安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

    四、组织机构

    建立行政区域与公路线路相结合的县、乡、村三级路长制

管理体系。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总路长,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县道路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辖区内乡村道总路长,乡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分别担任乡道路长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道路长。县人民政府下设路长办公室,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县路长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成员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交管大队、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文广新旅局、公安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等13个部门负责人组成。路长办公室职责:路长办公室在总路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路长制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督促、指导乡级路长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落实总路长确定的工作事项和工作部署,对县乡村道三级路长工作进行考核,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

乡(镇)人民政府下设乡级路长办公室,由乡()分管交通公路工作的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乡级路长办公室职责:在县级路长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执行县级路长办公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统筹协调所辖乡村道重大事项,对村道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定期向县级路长办公室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五、工作职责

实行总路长统一领导,路长办公室统筹指导,各级路长根据所管县乡村公路分工负责。

(一)路长工作职责

    l.总路长:负责全县公路路长制工作的推行落实,对辖区内农村公路的管护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

2.路长:协助总路长抓好路长制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调度、协调好全县三级路长制工作的开展,整体推进所有线路的日常管护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3.乡(镇)级路长:组织乡、村两级联合各相关责任部门具体落实辖区对应线路路段的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和公路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4.村级路长:落实乡(镇)级路长布置的任务,负责对辖区公路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的宣传教育,组织辖区对应村级公路的日常管护和路域环境整治。

(二)管理队伍

全面建立并完善农村公路管理队伍,以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为支撑,推行村道议事机制。县级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对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培训。乡人民政府按规定设置专职乡村道专管员,全面落实好乡村道的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要调动群众积极性,吸纳群众主动参与到农村公路的管理之中。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队伍要在各级路长的领导下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工作,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三)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公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一是负责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沿线建筑立面整治,杜绝出现赤膊墙和违章搭建的临时铁皮棚,积极实施坡顶改造,引导农户按客家特色风貌建房,推动交通沿线形成风格相对统一,体现客家特色的建筑风景线。二是负责做好公路两侧建筑用地的管理。加强对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沿线农村超高超大建房整治,杜绝农村超高超大建筑,严禁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建永久性建筑物;三是做好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的规划与建设,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标准,并尽可能在公路一侧建设:县道、乡道不少于20米;村道不少于10米;四是配合县治超站组织开展公路运输车辆治超,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监控,组织各部门开展源头治超,将治超工作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形成网络化管理;五是依法拆除、迁移、规范建筑控制区外可视范围内的破旧建筑、无序市场、废品回收站(点)等有碍观瞻的场所。六是做好路长制其他相关治理工作。

    2.县城管局:一是确保临街秩序良好。加大对县城区沿线店铺的管理力度,沿街门面无出店经营、违规占道经营、店外作业等现象,农贸市场无外溢摊点,保持店面门前整洁统一,清理牛皮癣小广告,整治门前乱堆乱放、污水横流等脏、乱、差、堵现象;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二是确保临街立面整洁。店招严格按照城市管理规定设置,做到一街一景,无破烂、陈旧的店堂招牌;临街建筑防盗窗、空调架设置规范整齐;无破旧低矮棚屋或临时性建筑;无牛皮癣小广告。三是负责城市道路日常环卫作业;配合沿线乡(镇)政府做好公路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的建设和公路沿线垃圾的日产日清,做到路面四无五净,即无成堆垃圾、无砖瓦土石、无污泥积水、无杂草,路面净、边角净、沟眼净、人行道净、花台周围净。四是开展城市渣土、砂石运输专项清理整治,加强建筑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的管理,强制城区运输渣土、砂石车辆加盖篷布,严禁抛洒滴漏。五是配合相关公路养护部门整治公路两侧加水点,清理整顿公路两侧占道摊点。配合公安交管部门规范街道车辆停放秩序。

    3.县市场监管局:指导、协助各乡(镇)全面依法整治公路沿线两旁无照经营行为、规范经营秩序。

    4.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公路日常管护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组织协调。

5.县交管大队:一是负责加强道路行车秩序、停车秩序管理。二是加大人流车流密集路口路段的警力配置,及时疏导交通,确保道路通畅有序。三是对非法改装运输车辆责令、监督恢复车辆原状,并依法予以处罚,对非法拼装车辆,依法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对严重超载破坏公路行为的给予最严厉的扣分处理。

   6.县民政局:负责协调沿线乡镇抓好公路两侧50米范围内的绿色殡葬工作,整治公路沿线裸露坟墓,规范殡葬秩序,确保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无裸露坟墓。

    7.县财政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

8.县自然资源局:一是负责做好道路两侧建筑物的规划管理。二是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非法采石。管控好石场企业对拉石车辆规范装载的监管,禁止源头超载,有效防止扬尘和抛洒物。

9.县水利局:一是加强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二是负责对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严禁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的下列范围内采砂:(一)特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二)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三)中小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三是管控好全县砂场运砂车辆运输行为,禁止源头超载。四是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应当符合公路桥梁安全要求,经相关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10.县林业局:负责指导督促国、省道、县道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林地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实施宜林地造林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提升森林质量,提高绿化水平,美化沿线森林景观;加强日常巡查,严格公路两边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规范山地树林果园开发挖掘行为。

    11.县文广新旅局:负责规范旅游公路标识标牌设置;结合实际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

    12.县公安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损害、破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标志标识行为,严厉打击整治过程中阻碍执行公务、聚众围堵公路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13.县工信局:负责金龙锡矿、九二氟盐化工基地内企业、红狮水泥等县内重点工业企业运输车辆装载行为,禁止源头超载。

14.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对涉超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对非法装载等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四)路长制工作要求

1.日常保洁到位:县、乡村道路面及沿线两侧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含建筑垃圾、工业垃圾、运输抛洒物等),沿线公交候车亭、站牌完整美观。

2.秩序规范有序:确保各条公路通行顺畅,无乱停乱放现象,无抛、洒、滴、漏现象,公路两侧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无非法广告牌现象。

3.公路路面完好:确保公路边沟排水通畅,路面无沙石、积水、无破损。

4.绿化管护到位:公路沿线绿化无明显缺损、无死树和病虫害,树木修剪补种及时,绿化带美观干净,无白色垃圾、无杂物堆积、无占用绿化带现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实施路长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公路综合治理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乡(镇)要制定本乡(镇)乡村道路长制具体实施办法,落实责任,任务到人,主动作为,及时协调解决道路综合管理难点问题。

   (二)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工作动态,介绍推广经验,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为路长制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员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要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全力支持路长制工作的运行。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路长制管理体系。

(四)加强督查与奖惩。路长制办公室要加强对路长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强化日常督促检查,深入开展调度评比,实行每月一例会调度、季度一评比通报、半年一盘点评价、年终一总结考核,全力推进路长制的实施。要强化工作考核,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单位限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单位不重视、落实路长制不力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此情况作为重要考核依据纳入年终目标考评结果。

附件:会昌县县道路长制责任明细表

附件

会昌县县道 “路长制责任明细表

序号

路线名称

里程公里

总路长

副总

路长

县道

路长

管养

单位

备注

1

周田-中村

11.8

李德伟

彭麟

郭华新

农村公路保障中心

2

站塘-水洲

14.8

3

中村-上津

27.3

4

右水-大乾隘

48

5

站塘-紫金山

31.9

6

七木桥-黄坊

25.3

7

荷树岽-河迳

13

8

铺背-铁山垅

7.6

9

盘古山-高排

21.9

10

珠兰-彭屋

28.9

11

筠门岭-长安

27.1

12

荷树岽-富城

6.7

13

老会杉线

3.1

14

门岭高速出口连接线

1.6

15

庄口杉树排

12.1

合计

281.1


文件解读:会昌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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