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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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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单位名称

会昌县交通运输局

党组书记  郭华新    联系电话:0797-5678236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物流产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组织编制公路、水路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运输枢纽管理。

(三)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交通建设市场管理责任。组织制定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和城市公交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汽车运输、河流运输有关管理工作。协调铁路、民航、高速公路、海事部门工作。

(四)按规定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交通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程序的审查、审批、工程招标、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公路竣工验收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建设规划、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县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在县财政资金安排意见下,负责统筹全县交通运输收支预算的编制、使用、管理,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对全县交通有关规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实施。协调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工作。

(六)承担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路政、运政管理和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

(七)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桥梁工程(不含国、省道上的桥梁)和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道路及水上交通运输企业、汽车客运场站、城市客运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负责农村公路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排查和整治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标志标线。

(八)指导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春运工作,负责县乡主干道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防治船舶(军事船舶、渔业船舶除外)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财务统计股)  

1.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工作,承办文秘、政务信息公开、年鉴、机要、保密、综治、档案、目标管理、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督办局党组(局行政)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和督办行政决定、工作布置的执行情况;负责系统内的干部管理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教育、培训工作。

2.负责交通行业综治信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3.负责提出全县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在县财政资金安排意见下,负责统筹全县交通收支预算的编制、使用、管理;负责审核编制全县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预算;协调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工作;负责公路建设、养护、客运站场等项目资金的拨付和局机关财务核算工作;负责系统内各种统计、调查、预测工作。

    负责人:汪春丽   联系电话:0797-5622284

(二)综合业务股

1.组织编制全县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编制、审核、上报、下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工作;指导、服务、监督农村公路设计、招投标、工程造价等工作;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标志标线;负责全县农村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程序的审查、审批、工程招投标、工程进度、工程设计、造价控制、施工组织协调等工作;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和交通工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工作。指导、服务运输行业技术标准管理。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受理本部门行政许可项目;对受理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审查;办理需要外业查证的行政许可项目。

3.负责全县物流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主要节点的编制工作;组织全县重点物流载体建设和全县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负责整合社会物流资源,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推动全县物流产业发展;负责全县物流技术和物流标准应用和管理;负责全县物流行业统计、调查和经济分析;开展区域物流交流合作;负责全县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县物流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4.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交通战备工作,编制及实施全县交通保障方案。

     负责人:彭屹  联系电话:0797-5622284

(三)行政法规股

1.组织贯彻执行交通法律法规规章;承担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交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策调研、执法队伍建设和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工作。

2.负责道路运政、水上运政和农村公路路政执法的指导、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监督农村公路交(竣)工验收工作。

4.负责督促全县农村公路建设、桥梁工程(不含国、省道上的桥梁)和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督促道路及水上交通运输企业、汽车客运场站、城市客运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负责农村公路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排查和整治农村公路安全隐患。

5.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协调交通重大事故的调查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

6.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防治船舶(军事船舶、渔业船舶除外)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吴强   联系电话:0797-5622284

单位地址:

会昌县月亮湾新区交通司法大楼3

邮政编码

342600

联系电话

0797-5622284

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邮箱

jxhcjtj@126.com

网站地址

www.huich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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