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9日接受了0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31日。
联系电话:0797-5622665
联系人:欧松林
邮编:3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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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9日接受了0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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