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上级粮食安全工作部署,为守牢粮食安全底线,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县关于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建立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推进我乡粮食生产工作稳健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稳面积、提单产、增效益”的工作目标,根据2025年省、市、县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确保2025年全乡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1万亩、总产量达8000吨以上(各村粮食生产任务详见附件1,具体以市级最终下达任务数调整分配后为准),积极培育50亩以上粮油大户30户以上(任务详见附件2)。各村要对照目标任务,坚持一茬接着一茬种、一季接着一季抓,坚持稳定双季稻面积,因地制宜发展再生稻,全面提升水稻单产,确保完成总产量,全过程、全链条夯实粮食安全工作基础,大力提升粮食生产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好、维养好农田基础设施
全面推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加强对灌排骨干工程和田间配套设施完善和维养。各村要加强对水渠、机耕道、生产路、水陂、下田板的管理和维养,及时利用农闲时间对水渠进行疏通、清淤,确保各水利设施发挥效益。
(二)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加强耕地保护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大力开展抛荒地整治,坚决遏制耕地抛荒,各村须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撂荒耕地整治,确保复耕复种。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严把审核关,对改变耕地性质等不符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条件的,坚决取消补贴。对撂荒耕地的承包农户,暂缓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推进农业生产“大托管”向“大运营”转型升级
持续深入推进“五方主体”经营在粮食生产“大托管”中的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创新改革举措。乡兰鑫子公司要在联合村集体、联结农户上发挥组织优势,提供配套的农事服务,在种子采购、农机服务、农药化肥采购、稻谷烘干和销售等全链条方面充分参与。通过“振兴集团建平台、乡镇子公司整合资源、龙头企业给订单、村集体优化服务、农户精细化生产”的“五方主体”经营,不断提升粮食生产的规模化、市场化、组织化、机械化水平。
(四)全力推进单产提升
开展高产示范创建活动,各村有条件的要推广运用“三控”施肥、测土配方施肥、增施穗粒肥、精准施药等节本增效技术,连片田、高标田等实施统防统治技术。坚持“多收一斤是一斤”理念,乡农业岗加强督促和指导,把田间管理贯穿到粮食生产全过程。重点加强对村集体、村干部兜底种植的核查、跟踪督促管理,坚决杜绝一兜了之、一种了之、只管种不管收、套取奖补等现象。
(五)推行全程机械化生产
加强水稻工厂化育秧中心、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烘干中心运营管理,推广“独好农机”平台,开展“降本、扩面、增效”春耕服务行动。聚焦水稻机插、飞防、烘干等关键薄弱环节,加强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升级,乡子公司要联合种粮大户、大米加工企业等经营主体充分利用好烘干中心,确保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5%以上,其中机种率达60%以上,高效植保机械化能力达60%以上,产地烘干机械化能力达40%以上,秸秆处理机械化水平达80%以上。加强粮食机收减损技术宣传推广,着力降低田间收获损耗。
(六)科学防灾减灾抗灾
要树牢“抗灾夺丰收”“减灾就是增产”理念,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科学应对洪涝、干旱、低温冻害等自然灾害,防范重大植物病虫害发生,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乡农业岗要加强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水利等岗位和各村要做好极端天气的应急预案,帮助农户生产自救、恢复生产;加强虫情病害的监测预警,指导各村开展统防统治。落实水稻全面保险,推行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积极探索粮食产品价格、产量、收入保险。
四、政策扶持
不折不扣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稻谷最低收购价、水稻保险等扶持政策,优化水稻种植奖补政策,激励广大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粮食生产。
(一)优化双季稻奖补。对种植双季稻、单季产量达600斤以上的种植户、合作社(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给予200元/亩的奖补;脱贫户和三类人群种植水稻每季给予100元/亩奖补,全年4000元封顶/户;制种大户不享受双季稻奖补;为确保我县储备粮收购,粮食优先出售给县内粮食收储企业的种植大户、合作社,种植奖补资金优先到位。
(二)支持工厂化育秧和集中抛育秧。统一采购早稻种子的,给予资金奖补支持,全县总额150万元,按早稻生产任务比例分配。工厂化育秧按综合每批次育秧的种子量、育秧盘数及机插秧订单去向且验收合格的,每亩机插育秧奖补(秧田:大田为1:80)2500元;抛秧育秧连片3亩(含)以上,抛秧育秧面积依据乡验收组验收结果,结合粮食生产督查结果核定最终面积,每亩连片抛秧育秧奖补(秧田:大田为1:30)800元。
(三)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奖补。支持村集体、乡子公司为小农户开展早稻机耕、机防,早、中、晚稻机插等有偿农事服务,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联结,开展社会化农事服务总面积达50亩以上的,对早稻机耕补助15元/亩、机防补助5元/亩次,早、中、晚稻机插补助45元/亩,作业面积根据北斗数据及服务合同核定;对稻谷烘干100吨以上(含)的烘干中心经营主体补助25元/吨;全县200万元封顶,如超额按比例分配。
(四)加强涉粮资金监管。加强涉粮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做到申报公开透明,拨付程序合法合规。各村集体合作社纳入“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权力清单模块)管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决维护种粮主体合法权益。村集体、村干部兜底种植和大户整村承包经营的,加强核查、跟踪督促管理,建立粮食生产负面清单,对一种了之、只种不管导致病虫害严重、禾苗长势差、产量低的田块不予奖补;对只种不收、没有产量的田块不予奖补;对不按农时种植,超过农时种植的田块不予奖补,坚决杜绝应付式种植、套取奖补等现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双组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不断完善粮食生产工作机制。实行县、乡、村三级领导包片挂点指导制度,乡、村两级党政主官分别抓好500亩、100亩以上的早稻生产示范基地,乡挂点领导抓好100亩以上的早稻生产示范基地。各村要按村、组科学合理分解任务。强化宣传力度,持续向农户传达种粮稳粮的强烈信号,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种粮积极性。
(二)加强部门配合。乡农业岗要加强技术指导,在粮食生产时期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同时做好脱贫户的粮油产业奖补工作,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利用短信、公众号等各种渠道,及时推送气象服务信息,做好种植户的投保、定损、理赔工作,降低种植风险,保障农民收益。
(三)加强考核奖惩。进一步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把粮食生产纳入乡季度及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年终评选粮食生产工作先进村3个,分别给予相应奖励;对粮食生产任务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的村,对相关村、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每个时间节点进行排位考核,利用红黑榜制度,对育秧(4月5日前)、移栽(4月30日前)两个环节按时间节点进行排位通报,排位前三的村在红榜中进行公布,排位后三的村在黑榜中进行公布。对早稻生产综合考核结果为前三名的村,推荐为县优秀,并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3000元工作经费奖励。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