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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城乡农业生产“大托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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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大托管”工作,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现结合我乡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发展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切实抓好我乡粮食产业发展,总结经验做法,结合富城乡的实际,2024年决定在S217沿线的桂坑村、岭下村进行改革试点,其余11个村同步开展农业生产“大托管”,充分调动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种粮大户和一般农户等多方主体的种粮积极性。通过五方主体经营模式,整合各方资源优势,为农业生产提供多环节、全链条托管服务。试点村统一托管服务面积完成农户承包面积的80%以上,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使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综合效益得到显现。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各村要在1月22日前完成宣传发动,创新宣传发动方式方法,加强对党员干部群众思路的引导,广泛深入宣传农业生产“大托管”的重要意义,凝聚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共识。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把农业生产“大托管”的工作模式讲清楚、增收渠道说明白、疑问顾虑化干净。

(二)统一签订托管协议。各村务必在2024年2月20日之前全面完成与农户签订土地托管流转协议(附件2),做好流转面积明细表和汇总表,形成工作台账。

(三)统一规划种植田块。本着便于耕种的原则,各村要在2月8日前规划好种植田块,水稻种植区要规划安排在水利设施较好便于灌溉的主要通道沿线,烟叶及其他作物种植区安排在相对连片的边远区。

(四)落实种植主体。各村在2月10日前划分好种植区域,采取培育5亩、10亩、50亩到100亩及以上面积不等的种植主体,引导其领种够承受的种植规模。积极培育引入种植大户,与种植大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购买秧苗、早晚稻稻谷收购协议。

(五)统一签订购销协议。各村在2月20日前要做好需工厂化育秧面积的摸底上报工作,组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种植大户等主体与乡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签订秧苗订购协议和早晚稻稻谷购销协议。

(六)统一农事服务流程。落实好育秧主体,富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要在2月20日前与育秧主体签订育秧管理协议,调运回育秧基质做好工厂化育秧前期准备工作,按时调运回2024年早稻种子。在推进粮食生产过程关键时期,协助各村调度作业机械。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赖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钟久材为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宣传、统战委员董先林为常务副组长,各驻村领导为副组长,乡党政办、财经办、农业办、驻村干部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农业办,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技岗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工作实施、调度、监管和具体工作落实。

(二)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各村要按照“大托管”工作任务分解表中的任务,将工作内容细化,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

(三)统筹调度压茬推进。各村要强化专班统筹,明确职责分工,整合各方资源优势力量,利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发挥乡贤、公益性岗位、党员、小组长等骨干力量共同参与,合理调度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村要积极做好群众动员工作,规范签订土地集中托管协议。试点村要通过“四议两公开”的形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户长会、张贴宣传标语、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形式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其他村也要同步在这个时间节点内与有意愿托管的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上报流转明细。

(五)加强两项监管。一是资金监管,由各村村级财务监督小组对资金进行监管,在托管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资金(支出和收入)必须清晰明白,确保整个生产环节的资金流水有据可查;二是质量监管,所有作业质量过程必须经托管主体签字确认。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全程监督,服务机构在整个作业过程中的耕、种、防、收四个环节,必须留好“时间、地点、面积”三个要素的作业轨迹。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土地集中托管经营。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引导农户将零散土地统一托管到村集体,经合并整理后将大块土地反租或托管给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一租一返、倒包到户,实现“小块并大块、分散变集中、细碎变连片”。采取培育5亩、10亩、50亩到100亩及以上面积不等的种植主体,由其自行领种能够承担的种植规模。对于农户和经营主体种植意愿不强田块,由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兜底集中托管经营。

(二)大力推行农业机械化作业。发挥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工厂化育秧中心的作用,组建一支10余人的农机作业服务队,根据各村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合理规划作业路线,实现全程机械化,有序推进全乡早稻翻耕作业。

(三)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兜底作用。将村集体经济组织打造为居间链接小农户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载体,发挥好农业生产牵头把总的作用。各村从现有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中,筛选组建一支3-5人“住在村、懂农业、会干事”的农业生产队,于1月29日前将人员信息报乡农业办。明确农业生产队工作职责,在农业生产期间专程负责粮田的除草、储水,翻耕计数,小工管理,秧苗管理及协助田间管理等工作,待农忙结束,回到原岗位开展工作。同时,支持村集体开展统一流转或托管工作,可向流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拓宽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

(四)发挥好乡村振兴子公司平台作用。发挥乡村振兴子公司作用,带动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种植大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降低种植成本,增加种植效益。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建好烘干厂房设备。农机手的选定、翻耕作业质量、翻耕作业面积和翻耕作业费用,以各相关利益方签字认可为准,据实结算。

(六)强化考核监督。各村要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对照重点任务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托管任务。乡党委将派出工作组将对此项工作实行不定期督查,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落实“大托管”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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