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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教育基础知识,请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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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防教育基础知识

1.国防教育的方针“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
2.国防教育的原则: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
3.国防教育的主体国家是国防教育的主体,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的国防教育活动。地方各级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国防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负责国防教育工作的机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教育工作。
4.国防教育的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在校学生是国防教育的基础对象。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是国防教育的重点对象。党政领导和各级公务员是国防教育的关键对象。
5.我国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具体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决定,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是依法确立一个每年都能让全体公民共同接受国防教育的时机,可以更好体现我国国防教育的全民性、全社会性的特点。同时为全民参与国防教育活动提供一个大众化、社会化的载体。并针对和平时期人们国防观念淡化,需要加强国防教育的情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普及国防教育,使全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必要的国防知识和军事技能,自觉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参与国防建设。
6.国防教育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接受国防权利与义务教育、国防道德情感教育、国防知识教育、军事技能训练。
7.什么是国防?国防是为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防备外来侵略和颠覆所进行的军事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外交、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建设和斗争。
8.现代国防建设包括哪些方面?
现代国防是一个大系统,包括武装力量建设、国防体制建设、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国防工业建设、国防工程建设和战场建设、军事交通、人力动员准备、对人民群众进行国防教育、建立国防法规等。
9.公民的国防义务和权利是什么?
权利:对国防建设提出建议,对危害国防的行为进行制止或者检举,因国防建设和军事活动在经济上受到直接损失的,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补偿等。义务: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10.我国的兵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编入民兵组织或者经过登记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11.我国的武装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
12.民兵: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民兵的任务是:1、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各项任务;2、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3、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13.军政、军民之间的纠纷应遵循的原则:解决军政、军民纠纷应遵循的原则为:团结—协商—团结。
14.军事设施:使用于军事目的的工程建筑以及相应的组织机构和设备的统称。包括军用码头、军用铁路专线、试验场、靶场、训练场、通信枢纽和各种军事基地等。
15.军事设施保护:设有军事设施的地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驻地有关军事机关共同成立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16.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职责:
(一)依照军事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制定军事设施保护措施;
(二)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协调解决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的有关事宜;
(三)组织开展军事设施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组织开展军事设施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规定,在交通建设中要贯彻国防要求车站、机场、道路等交通设施管理单位,应当为现役军人和军用车辆、舰船的通行提供优先服务,并按照规定给予优待。
18.新时期我国后备力量质量建设的标准是组织健全、政治合格、训练有素、装备精良、预案完善, 保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19.中国国防现代化的主要内容和标志是武装力量现代化、国防科研和国防工业现代化、建立科学的国防法规体系、战争动员制度和巩固的民防体系、国防基础设施、战场建设和后勤保障现代化等。
20.我国国防政策的基本目标是巩周国防、抵御外来侵略,捍卫国家领土、领空、领海主权和海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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