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
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根据赣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厅印发的《赣州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赣市农工字〔2022〕1号)文件精神,我县为农村“宅改”工作三类试点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稳慎推进,夯实工作基础,理顺管理职责,完善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路径,加快建立“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体制机制。
到2022年12月,乡镇简约高效的宅基地审批机制、部门分工明确的职责体系初步搭建,建成乡镇“一门式”办理宅基地联审联办窗口,制订《会昌县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完成51个重点村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农村宅基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基本到位,完成高铁、高速和国省道沿线村庄房屋突出问题整治。
到2024年12月,农村新建房屋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宅基地审批、监管水平大幅度提升,探索出具有会昌特色的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路径,使我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更加健全、权益更有保障、利用更加有效、管理更加规范。我县具体目标任务是:统筹推进夯实“四项基础”工作,同时开展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与健全宅基地监管机制2项工作,探索出1种以上具有本地特色的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路径。
二、扎实做好四项工作
(一)摸清农村宅基地底数。建立完善宅基地统计调查制度。在充分共享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等成果资料的基础上,全面摸清农村宅基地数量、布局、权属、利用状况等基础信息,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完善,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信息及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推进宅基地申请、审批、流转、退出、违法用地查处的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加强政府部门间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建立健全宅基地统计调查制度。
(二)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在农民积极参与前提下,按需有序保质保量做实“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优先完成“宅改”试点村村庄规划,力争三年时间完成应编类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探索建立规划“留白”机制,指导和监督农民严格按规划开展农房建设。健全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规划和计划指标保障机制,保障农民建房用地需求。提升村庄村容村貌,加强农民建房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完善农房建设施工标准和安全规范。加大传统村落、建筑、特色民居和历史文物保护的力度,保留乡村景观风貌,确保符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
(三)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历史上形成的“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用宅基地,在充分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时期、不同情形,采用不同方法,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处置办法,予以妥善处理。开展农村房屋突出问题整治,杜绝新增违法违规建房。
(四)做好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完成农村房地一体总登记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数据库。推进不动产登记窗口向乡(镇)延伸,推行乡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一窗综合受理”,让农民办理日常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更加便捷。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成果实时更新。强化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在农村管理中的应用。切实保障妇女及其他成员的共有权利。
三、积极推进改革试点两项任务
(一)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乡镇按照“六有”(有多部门联动的机构、有审批监管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实用性村庄规划、有办事指南、有户型图和效果图)的标准,设置“一门式”宅基地联审联办窗口,建立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联审联办制度,理顺管理职责,完善审理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县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统一制作建房户型图、效果图,由乡镇政府免费提供给建房户和农村建筑工匠,引导推广使用。建立健全审批台账报送制度,乡镇政府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及林业部门备案。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健全宅基地监管机制。出台《会昌县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县级农村建房管理办法,规范农村建房全程监管。制定乡镇、驻村干部、村干部对农村宅基地全程监管的具体措施,全面实行包片网格化监管,规范农村建房监督理事会建设,对农村建房规划、选址及建房全过程监督,通过收取建房保证金,约束建房主体规范建设,确保风貌统一,约定建设周期按时完工,农村有序规范建房。加强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果。严格落实宅基地申请时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建房现场有公示牌的“三到场一公示”要求,公示牌上除载明建房有效信息外,还应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农房质量和风貌管控,引导农民建房选用体现地域特色、符合村庄整体风貌要求的农房图集,探索建立新建、改扩建农房带图审批监管制度。推动宅基地数字化监管。建立宅基地监管举报奖励和责任追究机制。
(三)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落实允许进城落户农民依法退出宅基地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鼓励多种方式腾退农村宅基地,研究制定农民自愿申请、有偿退出宅基地的实施方法和补偿政策。探索出台宅基地和农村房屋价值评估机制,科学合理评估宅基地的农房价格;制定历史遗留“一户多宅”无偿退出办法;探索制定暂时退出、永久退出等不同形式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腾退的宅基地优先用于满足本地居民建房、乡村产业发展、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等需求。
(四)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使用符合规定标准宅基地的基础上,对历史上形成的“一户多宅”和超标准宅基地,以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农房和其他合法方式占用的宅基地,探索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实施的有偿使用制度。由县乡制定有偿使用的原则意见,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制定宅基地择位竞价制度、有偿使用费收缴管理机制。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民主协商形式,因地制宜确定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22年4月一6月)。各乡(镇)、各部门要精准对标对表,研究制定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本级党委和政府审定,逐级上报备案。县、乡(镇)两级成立宅改办,配足配强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县级要谋划研究制定宅基地审批和监管试行制度及农民建房管理办法。
(二)先行先试阶段(2022年7月一12月)。切实抓好“四项基础”工作,同时明确县乡两级宅基地执法监管机构及村级管理工作,强化执法手段,保证“宅改”依法有序推进。搭建搭建好“一门式”办理宅基地审批制度制度框架。制定“宅改”工作流程(操作指南)、相关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小密乡作为整乡推进的试点乡,其余乡镇要精心选择选1-3个行政村开展试点,试点村名单于7月15日前报县宅改办(农业农村局农经股)。
(三)压茬推进阶段(2023年1月—2024年9月)。持续推进宅基地调查摸底和数据更新系统化、村庄规划编制可视化,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分类化、确权登记颁证凭证化。根据“宅改”任务轻重,以乡镇为单位,分3个批次选择若干村庄,每批次为期6一8个月,前后衔接、压茬推进,逐步形成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路径,逐步建立完善宅基地审批和监管制度体系。
(四)考核评估阶段(2024年10月一2024年12月)。 结合实际制定考核评估办法。各乡(镇)每年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和批次评估报告,2024年底前形成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逐级上报。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会昌县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专职副书记,县政府分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文广新旅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工作专班,在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抽调专业人员集中办公。各乡(镇)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构,切实按照责任分工。主动担当,细化措施,相互协作,全力履行牵头或配合职责,形成改革强大合力。
(二)强化政策扶持。把宅基地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宅基地改革试点与规范管理各项经费需要。强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扶持,通过宅基地规划整治增加用地指标,支持“宅改”顺利实施。优化金融服务,促进金融资源和农村土地资产有机衔接,发挥金融服务效能,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为“宅改”提供金融支持。
(三)讲究工作方法。各乡镇要加强统筹协调,按程序、分步骤有序实施改革,确保改革工作实而又实、细而又细。要强化系统集成理念,将宅基地改革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房突出问题整治、乡村治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济发展等有机融合推进,扩大改革效应。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宅改”主体地位,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注重发挥农民建房理事会积极作用,引导好、解决好农民合理诉求。建立线上线下联动的矛盾风险排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应对网络舆情和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加强宣传引导,抓实县乡村干部以及农民代表政策培训,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改革试点的积极性,营造浓厚改革氛围。
(四)强化督导考核。强化宅基地改革工作的督查与业务指导,建立月报制度,编印工作简报,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宅改”试点工作情况已纳入省市高质量发展考核、实施乡村全面振兴行动考核内容,为此,我县也将各乡镇的“宅改”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坚持先立后破,先行先试,边改边完善,探索一批“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惠群众、显成效”的会昌“宅改”经验。
附件:1.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2.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
附件1: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2: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
项目 |
工作任务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四项基础工作 |
1.开展宅基地调查摸底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 |
2.科学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各乡(镇) |
|
3.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法院、县文广新旅局、县司法局、各乡(镇) |
|
4.做好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 |
|
四项改革试点重点任务 |
1.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各乡(镇) |
2.健全宅基地监管机制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各乡(镇) |
|
3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
|
4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 |
县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