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龙城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案行政处罚
所属行业 | 年度 | 立案查处事项 | 缴交罚款数(万元) |
危化 | 2022年 | 会昌县龙城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案 | 2022年4月14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会昌县龙城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现场氧气、二氧化碳、丙烷等气瓶未按规定戴气瓶帽;停放充装区内的车辆未按规定安装阻火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0元(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已经履行了限期改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指定银行缴纳了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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