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决策公开 > 政策问答知识库

随迁子女入学有哪些政策?如何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访问量:

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制定入学政策,要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入学证明材料。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可在流入地或者户籍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能顺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入学工作,积极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适龄随迁子女入学要求,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就学,对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确保持有居住证等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平等待遇。2021年,我省有近36万随迁子女在我省各地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或通过购买学位方式在民办学校就读,占比达98%以上。

特别要说明的是,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父母到输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对于通过转移户籍到异地就读或者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不属于随迁子女。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