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的公告
各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的发售行为,倡导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根据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2012年第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商务部令2016年第2号修改要求,现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备案企业
凡在我县注册登记的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生活消费领域的发卡企业法人应在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向会昌县商务局(地址:商会大厦508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7212655)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其中,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向江西省商务厅备案,规模发卡企业向赣州市商务局备案。
二、备案提交资料
详见附件
三、备案时限及法律责任
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发卡法人企业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的,逾期不进行备案的,由违法行为所在地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如逾期仍不改正的,则将此线索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届时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业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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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业 |
综合零售 |
百货、超市、杂货店、便利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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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零售 |
食品、饮料、烟草制品、纺织、服装、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医药及医疗器材、汽车及零配件、摩托车及零配件、机动车燃料、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五金、家具、室内装饰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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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店铺及 其他零售业 |
互联网零售、邮购、电视零售、旧货零售、生活用燃料零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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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和 餐饮业 |
住宿业 |
旅游饭店、一般饭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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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 |
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和冷饮服务、餐饮配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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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服务业 |
居民服务业 |
家庭服务、洗染服务、理发及美容服务、洗浴服务、保健服务、婚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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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业 |
汽车摩托车修理与维护、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修、家用电器维修、其他日用产品修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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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业 |
清洁服务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