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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会昌县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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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统计工作根基,加强和规范乡镇统计工作,提升统计能力,保障源头数据质量,依据江西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赣统字〔2022〕58号)和会昌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会府办发〔2021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乡镇统计工作以规范统计组织管理、规范村级统计网格化管理、规范数据生产流程、规范统计资料管理、提升统计法治建设水平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四规范两提升)为目标,开展乡统计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推动乡镇统计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发展。

(一)规范统计组织管理

乡镇要设置统计工作岗位,明确乡镇统计工作职责和分管统计工作领导,配备与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统计人员,保持人员稳定。落实乡镇首席统计员制度,乡级首席统计员原则上需在编在岗人员,实行两年一聘。统计人员变动时,按照“先进后出”原则,须征得县统计局同意并备案。有相对独立或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统计专用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保障信息网络畅通。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审核报送、统计岗位责任、数据质量责任追究等制度。保障大型普查、专项调查和常规统计工作所需经费,确保统计工作正常开展。

(二)规范村级统计网格化管理

乡镇要督促村(居)委会明确1名统计人员,负责本村(居)统计工作,承担并完成常规统计和上级安排的各类统计普查调查任务,推动村(居)统计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有机融合。加强村(居)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建立村级统计工作制度和职责,提升统计工作效率和源头数据质量。保障村(居)统计人员工作补贴及时、足额发放。

(三)规范数据生产流程

乡村两级要建立农业生产统计调查单位名录资料,包括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规模户资料。乡镇要积极协助县统计局进行名录库管理、更新与维护,“五上”企业申报工作及核实入库单位基本情况,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按规定时间和渠道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基层统计报表。加强对村级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查询、核实,确保调查对象不重不漏、源头数据真实可靠。按时汇总上报农业统计报表,做到签章齐全。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按规定时间完成上级统计机构查询答复,高质量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

(四)规范统计资料管理

建立完善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指导各村、企业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确保登记及时、准确、完整,与统计报表数据相互衔接一致。乡镇建立2016年以来分村分年度的农业生产报表及原始记录资料,2016年以来乡卡、村卡资料,2016年以来的“农村社会经济综合统计台账”资料。村级建立2016年以来的分年度的农业生产报表资料及村卡资料。统计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装订成册,分类保管,原始记录至少保存2年,汇总性统计资料及统计台账至少保存10年,重要的统计资料应当永久保存,电子台账做好备份。

(五)提升统计法治建设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活动,配合上级统计机构开展数据核查。定期开展本区域内统计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并积极协助依法查处。

(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乡镇首席统计员要充分利用报表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及时撰写统计信息、统计分析,做好本乡镇经济运行分析预警,充分发挥统计在经济社会管理中的参谋助手作用,每年开设统计成果展示专栏,展现乡镇社会经济发展成就,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及《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关于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结合“统计开放日”等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凝聚共识,统一行动,掀起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新热潮。

(二)开展达标创建。按照省统计局关于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会昌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标对表,精心组织,分批次开展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活动,加强督导推进,明确时间节点,限时完成,确保达标成效。

(三)强化领导责任。建立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数长”并对本乡镇统计数据质量负总责制度,围绕统计调查的数据采集、数据核实、数据评估、数据上报、数据台账等环节进行全流程质量管理和控制,压实统计数据质量领导责任,强力推动全县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

(四)抓好示范带动。坚持示范先行、典型引路原则,选取1-2个乡镇作为全县乡镇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示范乡镇,严格按照省局“四规范两提升”标准先行先试,开展创建达标活动,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召开全县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通过示范乡镇经验介绍、现场观摩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专栏,有效推进全县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顺利实施。

(五)强化工作考核。把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创建达标工作纳入乡镇高质量发展考评,制定具体考评标准和细则,实行日常考评与集中考评、书面自评与现场测评相结合,每年底组织开展工作成效考评,考评得分记入县对乡镇高质量发展考核总分中,推动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确保各乡镇如期达标。

三、实施步骤

全县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2022-2024年)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重点突破年"活动(2022年)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为切实开展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县局适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省局《实施方案》,动员部署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创建工作,制定《会昌县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

二是开展培训指导。举办全县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业务培训班,明确目标任务,提升县乡两级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开展示范乡镇达标创建活动,引领全县乡镇统计规范化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县局领导干部挂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对乡镇达标创建的指导,有效推进乡镇统计规范化达标建设。

三是开展达标创建。根据省局《实施方案》要求,2022年度内全县30%乡镇完成统计规范化建设创建达标任务,文武坝镇、筠门岭镇、西江镇、周田镇、麻州镇和珠兰乡等6个乡镇为2022年首批创建达标乡镇,其中麻州镇和珠兰乡拟选为示范达标乡镇。相关乡镇要精心组织,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集中时间,组织实施达标创建活动,取得实效,确保年内达标。

四是严格考核验收。依据县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年底对首批创建的6个乡镇进行考核验收。采取自测自评及集中考核相结合方式,对标对表,逐项验收过关,对考核达标的乡镇给予适当支持奖补经费;对考核不达标的乡镇进行实名通报,并挂牌督促改进,以考促建、以考提质。

(二)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年"活动(2023年)

一是强化示范典型引领。以麻州镇和珠兰乡示范达标乡镇为样板,组织全县乡镇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和乡镇统计人员到示范达标乡镇学习,学习创建成功经验,现场观看建档资料台账及统计成果展板,结合各乡镇实际取长补短,破解难题,切实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

二是全面推进达标创建。以示范乡镇为引领,全面推进全县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创建达标活动,在第一批6个乡镇创建达标的基础上,其余13个乡镇在2023年度内要扎实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对标对表,主动作为,确保年内实现达标。县局帮扶指导组要及时跟进,掌握工作进度,协助解决困难,加强指导,确保达标成效。

三是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以组建“数长”制度为抓手,切实履行“数长”责任制。严格实施统计数据生产流程规范,规范数据生产和采集,核实数据来源,认真评估分析基础报表数据,切实提升源头数据质量。严肃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打击统计数据造假行为,对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不断提升数据质量。

(三)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2024年)

一是建立规范化建设动态退出机制。对2022-2023年已达标的乡镇进行随机抽查,开展“回头看”,对发现工作退步或者没有真正达标的乡镇建立退出机制,并督促整改,达到“四规范两提升”标准。同时,对连续两年未达标的乡镇采取措施,挂牌督办,确保2024年度完成所有乡镇统计规范化达标建设。

二是健全规范化建设常态管理机制。评估总结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实施成效,健全完善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常态化考核督促机制,持续加强对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帮扶,确保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不断提升我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是夯实统计工作根基、保障源头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乡镇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围绕目标任务,对照县《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加大经费投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落实举措,限时推进,确保如期创建达标。

二是精准指导、高效推进。为推进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创建达标工作,县统计局成立了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帮扶指导工作组(见附件),强化责任,精准指导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加强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扎实推动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督导、严格考核。省、市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等重要内容,经常检查督导落实情况。县统计局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开展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专项督导检查,年度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本年度统计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对于在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中工作不主动、推进不力影响统计执法检查的乡镇,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会昌县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帮扶指导组名单

附件:

会昌县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帮扶指导组名单

第一帮扶指导组:

组长:曾振兴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杨文昌、陈菊芬

责任乡镇:西江镇、庄口镇、小密乡、白鹅乡、庄埠乡、珠兰乡和晓龙乡7个乡镇。

具体职责:负责帮扶指导乡镇"四规范两提升"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乡镇如期达标。

第二帮扶指导组:

组长:李建有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成员:吴名金、吴舜妹

责任乡镇:麻州镇、周田镇、筠门岭镇、清溪乡、右水乡和高排乡6个乡镇。

具体职责:负责帮扶指导乡镇"四规范两提升"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乡镇如期达标。

第三帮扶指导组:

组长:曾炳生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成员:黄振清、凌佩

责任乡镇:文武坝镇、站塘乡、中村乡、洞头乡、富城乡和永隆乡6个乡镇。

具体职责:负责帮扶指导乡镇"四规范两提升"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乡镇如期达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