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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执法】带您了解统计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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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您了解统计执法检查

统计执法检查作为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在树立统计法治权威、扩大统计法治影响等方面发挥了强大作用。《统计法》颁布40周年来,统计执法队伍不断壮大,执法水平不断提升。由于统计执法检查的规范性和专业性较强,很少为外人知晓。今天就让我们随着执法检查人员的脚步,揭开统计执法检查的神秘面纱。

01、统计执法检查是什么?

统计执法检查,是指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调查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活动中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等活动。

02、统计执法检查的内容是什么?

1)是否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统计资料。

2)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3)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4)组织管理统计工作情况。

5)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落实情况。

03、有问题的单位或企业才会被抽中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吗?

不是的,统计执法检查主要采取“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方式,随机在统计调查对象中抽取检查对象,并随机抽取2名及以上执法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最大限度地避免执法随意性,所以不代表抽中单位就一定有统计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嫌疑。

同时,除“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外,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以及日常统计调查工作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统计执法机构可以随时启动执法检查。

04、统计执法检查是如何开展的?

1.执法检查前:提前3个工作日向被检查单位发送《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

2.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统计执法证件;告知权利义务后,查看有关统计报表、统计台账、原始凭证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核实比对相关统计数据,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制作询问笔录。

3.现场检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05、如何做到依法统计呢?

《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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