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县医疗保障局 > 工作动态 > 公告公示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会昌分局曝光8例违法案例

访问量:

一、会昌泽康医院骗取医保基金案

经查,会昌泽康医院在2022年11月至12月期间,涉嫌存在伪造医学文书、虚假入院、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违法行为,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会昌分局作出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移送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二、会昌金星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会昌金星医院在2023年1月至12月期间,存在挂床住院、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或中止医保协议期间的医疗机构提供费用结算等问题,违规进行医保结算105570.7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医保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会昌分局作出责令整改,拒付违规医保基金105570.77元并解除其医保定点的处理决定。

三、会昌大步田医院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会昌大步田医院在2022年9月25至2022年10月15日期间,存在低标准入院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181.3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医保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会昌分局作出责令整改,追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2181.37元,并依法处1倍行政罚款的处理决定。

四、会昌上善精神病医院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会昌上善精神病医院在2022年1月至2022年11月期间,存在串换诊疗项目、串换药品等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470907.0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医保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会昌分局作出责令整改,追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470907.02元,并依法处1倍行政罚款的处理决定。

   五、会昌县祥和大药房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会昌祥和大药房在2023年7月至8月期间,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83.8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医保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会昌分局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追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383.86元,并依法处1倍行政罚款的处理决定。

六、赣州市鸿盛回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文园裕景店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赣州市鸿盛回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文园裕景店在2023年5月至7月期间,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77.6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医保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会昌分局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追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177.66元,并依法处1倍行政罚款的处理决定。

七、会昌县西江镇三九大药房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会昌县西江镇三九大药房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8月21日期间存在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002.3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医保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会昌分局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追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1002.36元,并依法处1倍行政罚款的处理决定。

八、江西德于祥大药房有限公司会昌分公司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江西德于祥大药房有限公司会昌分公司在2023年4月25日存在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53.9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医保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会昌分局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追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253.93元,并依法处1倍行政罚款的处理决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