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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会昌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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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6日至7月2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城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8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局党组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情况的精神和要求上,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整改方案,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有力的措施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量开展,将巡察整改上升到践行对党忠诚的高度,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巡察是体检、是帮助、是管党治党和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坚决把巡察整改政治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一)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自觉担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起草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围绕反馈的3方面100个具体问题,制定了233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7个责任领导和7个责任单位,先后召开3次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切实做到真抓真改。

(二)加强督促,切实推进整改。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建立周报告制度,要求每周报送整改工作进展,实行问题上墙,销号管理,对涉及面广、整改难度大的事项,各责任领导深入现场开展督导,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沟通,保障整改成效。局党组积极加强与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委组织部等部门沟通对接,整改方案经受七方会审,整改过程全程接受监督,相关整改佐证材料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及时报送审查,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三、认真把巡察整改反馈问题落实落地

截至11月26日,县委巡察组反馈的3类100个主要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81个,占81%;需中长期整改19个,占19%。

(一)已完成的整改项目(共81项)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扎实,贯彻落实城市管理工作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深悟透不够,学习制度执行不严,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我局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及时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邀请了县委巡听指导组领导列席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我局理论学习进行指导,切实学懂弄通做实。

2.关于“理论学习不深不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走过场,停留在简单传达的表层,未进行深刻剖析研究,结合实际不紧密,未能转化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10月21日党组会和10月24日周例会以来持续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学习。二是10月28日印发《关于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结合实际谈治理”活动的通知》,部署了学习心得体会和意见建议工作,并按要求收集好了学习心得体会和干职工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到学用结合。

3.关于“未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指示批示精神”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收集编印习近平关于城市管理工作作出的指示批示资料,主要涉及城市管理精细化和垃圾分类2块工作。二是2022年9月10日和11月25日分别组织召开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管理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专题学习研讨会议,参会人员围绕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进行交流发言。三是局党组会围绕人居环境主题进行了学习,并研究和部署落实。

4.关于“党内学习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未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会议以布置工作、标题式传达文件为主,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实用性不强,理论学习研讨不规范,交流发言质量不高,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党组会上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要求进行学习。二是党组会议题上已增加部署重点工作等内容。三是根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组织开展学习,安排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谈心得,做到学习有方案、有记录、有材料。

5.关于“未常态化开展“岚山读书”活动,“学习强国”学习的积极性不高,仍有23人未注册学习”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9月7日制定《会昌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岚山读书”活动的通知》,6月28日、7月25日、8月22日、10月24日、11月开展岚山读书活动。二是经梳理自查,截止2022年10月31日,城管系统共计131人已安装注册“学习强国”APP。另有12人,2022年11月4日经向县委宣传部意识形态股报送书面情况说明,已同意核减12人。三是经核查,2019-2022年以来,因精准扶贫工作需要,我局先后派驻23人驻村,党组织关系、干部培训、年度考核,包括“学习强国”账户,均调整至所在乡镇党委管理。目前,已移回我局管理,每月印发《城管督查通报》,要求每天不少于30积分,每月不少于900分对每天0分、每月未达到900分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列入干部绩效考核。

6.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未压实,环卫所司机驾驶单位轻型自卸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当事人伤残,由政府承担赔偿62.41万元”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每月周例会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二是每月市政公用中心会组织司机、技工、路灯维护等人员开展交通法规业务学习。三是出台了《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关于“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施工过程中接连发生安全事故,三工区周田镇发生坍塌造成1人死亡,工程开挖过程中多处路段发生天然气泄漏”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实行了安全生产每月一调度制度,召集各施工班组每月底(分别于9月30日、10月29日、11月26日)举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二是制定了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工作台账,对各工地分别于9月28日、10月19日、11月11日开展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约谈,下发预警通知书,督促会昌县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整改,已于10月10日、10月18日、11月22日、11月22日下发安全生产督办、提醒函4件。

8.关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未及时覆盖每日清运的垃圾,雨污分流及防渗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垃圾采用压实作业,用专用设备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压实,并购买了HDPE膜覆盖对填埋垃圾进行覆盖,做到垃圾不外露。二是在填埋场四周的坡面设置多条截洪沟,同时对一、二号两个库区进行HDPE膜覆盖,阻止雨水进入垃圾堆体,消除安全隐患。

9.关于“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不规范,未建立工作台账,未每月按时开展志愿者活动”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成立了局“新时代文明实践”领导小组,明确余汉文负责该项工作。二是每次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评单均打印出来,形成工作台账。三是按时报送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小结,每月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活动做到了不少4次,截止11月底已开展14次。

10.关于“统战、保密工作意识较弱,党组会未研究统战工作,组织学习统战理论知识少,“四个纳入”“三个带头”作用发挥不明显,统战知识宣传不够”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在局党组会、周例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并纳入考核内容。二是在2023年1月6日党组会研究布置了统一战线工作。三是在院内设置统战知识宣传栏,建立了党外后备干部台账,加强对党外后备干部的培养。

11.关于“保密工作部署少,未制定保密工作制度,未开展自查自评,未设立专门的办公场所和保密专柜,微信公众号未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了《会昌县城市管理局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落实保密审查程序。二是设立专门的保密室、保密专柜。三是不断加强对保密人员的管理培训,组织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将结果报县保密局。

12.关于“推进“八大行动”能级提升重点工程项目责任未压实,协调推进城市能级提升行动城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不够有力,新建水东农贸市场尚在调整规划方案,13个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仅完成1个”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9月27日印发了《会昌县城市管理局推进八大行动工作方案》。二是制定城乡农贸市场倒排工期表,周田、右水、中村、小密、庄口、筠门岭、富城、文武坝、高排、永隆市场改造已投入使用,白鹅农贸市场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三是水东农贸市场二期已完成主体工程量。

13.关于“高位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修缮项目不够有力,导致二期工程迟迟不能开工,污水渗漏问题悬而未决”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项目分为止水帷幕工程及防渗系统修复工程,目前项目已于11月26日完工,解决了污水渗漏问题。

14.关于“牵头抓总意识不强,统筹调度提高民生品质行动城乡公厕建设项目不经常,与在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建公厕责任单位主动对接、共同推进不够,调度、协调解决问题少,建设进度掌握不及时”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9月27日印发了《会昌县城市管理局推进八大行动工作方案》,二是分别于9月28日、10月8日、10月24日、11月14日进行了工作调度,及时跟踪项目进展及解决存在问题。三是城管局民生品质品质行动项目已完成目标任务。

15.关于“履行核心职能、“四城同创”工作不够有力,作为“四城同创”工作牵头、责任单位之一,结合自身核心职能融合推进不够充分,站位不够高,措施不够实,劲头不够足”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印发《关于成立城管系统“四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会城管内字〔2022〕8号),成立城管局系统“四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由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任成员;县委办、县政府办已印发“关于印发《会昌县‘四城同创’指挥部成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组建了县“创园”作作组,明确了组长、副组长、成员、责任单位。二是在县“四城同创”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组建了联合综合执法队伍,常态化开展工作。三是城管局申报“四城同创”涉及城区道路、人行道、地下排水管网、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等内容,4个已竣工验收。

16.关于“市政设施日常维修养护缺乏监管,维修养护管理粗放,项目施工过程缺乏实时监管,用工数、耗材使用、维护记录台账由两家施工方自行填写,负责监管验收的人员验收不及时,每月仅集中验收一次,质量难以保证”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10月24日制定了《会昌县城区市政设施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了工作职责,由专人负责每日巡查及维修质量监管。二是根据管理办法由我局综合股刘凡、黄鑫源专职负责市政设施养护每日巡查工作,并在当天上报需维修工程量,待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交由施工班组实施,实施后再由综合股每日核实工程量,并组织每月整体验收。

17.关于“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管理不实不细,管护责任传导层层递减,管护人员工作标准不高,覆膜面上未作适度泥土覆盖,尖锐垃圾物倾倒损害覆膜导致污水渗漏”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由专职人员每天对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巡查,严格按《垃圾填埋场管理制度》要求作业,及时覆盖垃圾。二是启动填埋场库区防渗系统修复工程,对一号库存渗滤液进行应急处理,库存渗滤液处理完后立马启动防渗系统修复。三是倾倒生活垃圾前,对填埋区域先行准备沙袋保护层铺垫,防止尖锐物体穿刺防渗膜。

18.关于“对每日清运的垃圾覆盖不及时,产生恶臭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定了《垃圾填埋场操作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19.关于“环卫精细化管理有欠缺,红线退让区的卫生存在责任不清,与物业存在相互扯皮现象,大街花圃内部分成了隐形垃圾池”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和各物业公司对接,确定物业保洁与环卫保洁责任服务区,对物业保洁责任区域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卫生无死角二是对无法确定区域的主动做好清扫保洁工作。三是督促和景园林绿化养护公司做好花圃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将花圃存在垃圾纳入养护考核内容。

20.关于“督查考核不严不实,流于形式,园林绿地管护品质不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从城管局数字指挥中心、市政公用中心选调4人组成园林绿化养护考评组,每月不定期对园林养护公司负责养护的城区绿地养护情况进行检查,并召开会议形成考评报告,发现问题由养护公司销号整改。二是2022年9月聘请汉仙温泉景区的园林技师在县城行政中心广场、环城路等处开展技术帮扶,向园林养护公司人员传授苗木造型修剪理念、实际操作等技巧。三是2022年8月向园林养护公司发送“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城区绿化苗木补种工作的函”,明确了城区苗木补种时间。

21.关于“园林绿化底数不清,未建立详细的资产管理台账”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由城管局数字指挥中心、市政中心抽调人员组成核查小组,对县城区已接管的绿化苗木数量、面积进行统计普查,2022年8月4日完成了普查,并做好台账资料。

22.关于“路灯管理有差距,管理责任未压实,维护物品只有入库和出库环节控制,使用去向缺乏有效跟踪管理,城区存在盲区和灯下黑现象”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建立路灯维护物品出入库制度。二是对城区存在盲区和灯下黑现象,加强主街道的巡查力度,制定区域划分责任表,并做好每日巡查台账。三是定期会同社区摸排小街小巷盲区,并及时上报县里立项完善实施。

23.关于“渣土运输管理还有薄弱环节,考核制度执行不严格,对渣土运输公司实行日考核、月总结、季通报未常态化坚持”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2022年10月9日组织相关执法人员专题学习《会昌县城区渣土运输特许经营实施方案》(会办字2018第68号)附件《会昌县城区渣土运输考核管理办法》,并严格落实《会昌县城区渣土运输考核管理办法》,对渣土运输公司实行日考核、月总结、季通报,并完善了考评考核台账。

24.关于“整治措施不够有力,对反复出现车辆标识、编号不清、未携证运输、运输车辆封闭式加盖装置失效、超载运输、撒漏污染城市路面等问题以当场整改或发督办单为主,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运营企业提高整改质效”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根据《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会昌县城区渣土运输考核管理办法》等法规,加强了日常巡查执法力度,及时对渣土运输车辆超载、标牌不完整、密闭装置失效、遗撒污染城市道路等问题从严查处,截止到2022年11月,完成三起案件侦办。

25.关于“城区渣土运输特许经营管理不规范,存在渣土承运未批先运”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实行渣土运输公司日常运输报备程序,落实《会昌县城区渣土运输处置核准审批表》审批制度,确保先批后运,并做好报备台账,日常巡查中对运输车辆是否按审批时间、路线运输处置渣土进行日常监控。

26.关于“静态停车管理有短板,部分道路施化停车位不科学,在非机动车道上设置停车位比较普遍,以及在车流量大的干道两侧施划停车位,导致交通拥堵,部分道路停车标线不清未及时补划”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11月3日与自然资源、交管等相关部门商讨了路边停车泊位规划与取缔事宜。二是11月1日与交管部门共同对非机动车道停车位、交通拥堵路段设置停车位等问题进行摸排,针对设置不合理的车位进行整改取消,目前已取消中央星城路边停车位10个。

27.关于“路沿石普遍过高,“八”字缺口设置较少,二轮车上不去,导致二轮车街面停放现象普遍”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结合市残联关于开展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情况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赣市残工委字【2022】3号))及市政设施相关规范要求,持续开展无障碍设施排查整改工作,针对主要街道人行道坡道下口的路缘石高度不合理的进行整改,确保行人安全,截止2022年11月底已完成城区惠城路、湘青中路、湘滨西路等道路的人行道坡道整改5处。

28.关于“静态停车一包了之,缺乏有效监管,乱停乱放影响市容环境”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2年10月28日制定了《会昌县城区城市道路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智能收费考核实施办法》。二是每月组织执法人员对乱停、乱放及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现象开展集中整治,加大了对该现象的处罚力度。三是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1月7日两次联合交管部门开展了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对在城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城市道路两侧人行道等处随意停放车辆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两三轮车在机动车道、人行道乱停乱放以及违规使用反光锥、两轮车等私占停车泊位等行为,现场规范并教育了200多辆次,暂扣了30余辆,清理违规遮阳伞20余个。

29.关于“开展行政管理执法软弱无力,对城市管理执法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行政执法力量薄弱,在编在岗一线执法人员仅十余人,业务素质不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了《2022年度目标考评绩效奖惩实施细则》《2022年队风队纪管理规定》《2022年执法车辆管理规定》《2023年会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干职工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等各类管理规定,依据规定加强执法队伍的管理和考核。二是制定了《2022年度法律法规培训计划》,采取每月在周例会中组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安排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城市管理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三是将在编在岗的具有执法权的执法人员侧重调整到一线队伍,大队一共77人,除去大队机关8人,仓库1人,督察室3人,目前有65名一线执法人员。四是向上级提请请求增加城管执法人员,县政府均未同意。

30.关于“开展行政管理执法偏少,特别是一般程序案件办理次数少”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2年10月以来我局共派七批次13名一线执法骨干到赣州市执法支队跟班培训学习,先后培训学习了半年,为我局执法工作的提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二是我局各中队加大了执法案卷查处力度,2022年度一中队已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宗,二中队已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4宗,三中队已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宗,广告组已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宗,共17宗。

31.关于“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质量偏低,存在适用法律错误、违法行为表述不严谨、证据登记保存未经审批等现象”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我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中队使用的《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已于2022年7月4日全部停用,并收回;同时将库存79本还未使用的《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已全部封存;2022年7月7日,我局使用改正后的《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二是2022年9月、10月两次邀请市局执法专家进行授课,受疫情影响,市局并未安排法制科专家来我局授课,提出利用我局执法人员在市局培训期间进行现场说教。三是2022年10月起我局共派七批次13名一线执法骨干到赣州市执法支队跟班培训学习,先后培训学习了半年,为我局执法工作的提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四是由我局法规室人员加强对大队执法案卷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是配备了2部摄像机、40部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证据保存,通过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执法情况进行公示。

32.关于“户外广告审批监管不到位,审批监管“两脱节”,职能划转到行政审批局后,未加强联动协作,对未办理审批手续安装户外广告行为缺乏监管执法”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向县政府提请修订《会昌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二是加强与审批局的联动,现市民提交的审批表都有审批局、城管局进行审核,并提出现场勘察意见。三是工作日每日由广告组对县城区主次干道进行巡查,各中队人员对各自区域巡查的问题及时反馈,确保掌握最新动态。四是组织了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拆除了破损店招、违规广告、高空广告灯箱等165块,对2处未经审批的店招广告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已整改到位。

33.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不够有力,未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宣传不到位,工作任务未细化,监督考评机制不完善,违章铁皮棚问题突出”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制定印发《县城区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督查考核办法》和《会昌县乡镇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到各单位及乡镇,明确了考核方式、内容及工作职责,并组织了工作人员每月到城区与乡镇进行了环境问题督查指导工作。二是及时将环境整治工作动态投稿至县级电视新闻等媒体平台,同时在“会昌城市管理”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多方位开展环境整治宣传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三是持之以恒牵头抓好城区违建拆除工作,目前基本完成城区违建铁皮棚整治任务。

34.关于“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有差距,采取网格化管理后,弱化了自身主体责任,下沉网格指导少,各网格单位干部意见较大”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安排5个城管中队,每日深入一线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现城区环境整治全覆盖。同时按照分工,积极支援各网格单位做好违建拆除动员、现场秩序维护等拆违攻坚行动。

35.关于“对乡镇环境整治工作指导督查、调度不够,考评频次偏少”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根据《会昌县乡镇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文件要求,每月月初,县整治办组织督查队伍对各乡镇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发现的环境问题下发督办函,要求限期整改,月底进行问题整改“回头看”,将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年终重点工作考评。

36.关于“面对落后现状攻坚克难能力不强,至今年第一季度仍然全市倒数”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积极向上级对接学习,派员到市城乡环境整治办和市城管局对接学习有关业务,学习掌握好的工作措施、工作方法等。二是向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先进县市区学习,组织领导班子和业务骨干赴周边县市区进行学习考察,与周边县市区就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进行学习交流。三是全面加大整治力度,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拆除违章建筑、加强常态管护,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抓住成效,2022年上半年我县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在全市排名比第一季度提升4名,同时据对接了解,2022年我县年终考评排名良好,进步明显。

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廉政风险较为突出方面:

37.关于“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够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未落实,警示教育作用未充分发挥,压力传导不够,监督较为薄弱”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11月17日印发了工作约谈制度。二是自11月7日周例会开始持续组织学习”改作风、提质效“典型问题通报.3.整合数字指挥中心人员组建局督查室,负责整个城管系统的督查工作。4.每月印发《城管督查通报》,落实考核办法。

38.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转移到党总支,仅以党总支支委会会议形式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2022年7月14日,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及时对酒驾党员进行研究处置。

39.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有短板,对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少,与干部谈心谈话少,廉政提醒不够常态”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根据2022年8月30日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关于印发<开展机关单位政治家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会组字〔2022〕63号)文件,9月9日,成立会昌县城市管理局政治家访活动领导小组(会城党组字〔2022〕19号)),印发《会昌县城市管理局开展政治家访活动的工作方案》(会城党组字〔2022〕20号)),组织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股级干部、普通干部开展政治家访,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干职工的思想动态、生活动态,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目前已完成家访140余名党员干部职工。

40.关于“规矩意识不强,违规租赁2辆新能源汽车,共付租车费用41.93万元,2020年6月派驻纪检组发函要求整改,局党组答复称已全部解除租用,实际继续租用,直至2021年底县纪委监委核查才停止使用”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10.21日党组会上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党内法规文件。二是在公车使用上,不踩线、不越线、严格按照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41.关于“警示教育开展不够,2021年以来发现9起干部职工酒驾案件,未及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扩大教育效果,2022年系统内仍发生2起干部职工酒驾案件”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10月24日以来的周例会均传达县双清指数通报。二是红黑榜上张贴了1人先进和3人违纪的情况通报。

42.关于“作风顽疾难以根除,调查研究未走深走实,担当作为不够,为民服务有偏差,落实“改作风、提质效”成效不明显”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每月在周例会学习县纪委《关于“改作风、提质效”典型问题的通报》等制度学习。二是组织安排党组成员带领相关人员到赣县、安远等地学习农贸市场管理等工作。

43.关于“慢作为现象较为突出,黄坊、水西片区污水收集干管建设工程项目(调整)因未及时按要求修改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省发改委委务会议中被删除、未提交审议,影响工作推进”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在今后的项目前期工作中,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如厂网一体化项目、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均安排专人对接项目前期工作。

44.关于“内部日常工作督查发现问题按时处置率、按期结案率不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根据城管督察通报,每月由分管领导组织召开督察工作调度会,推进督察问题整改进度;对按时处置率、按期结案率不高的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评先评优(会城管字〔2022〕25号、会城管字〔2022〕54号、会城管字〔2022〕57号)。

45.关于“工作作风有偏差,垃圾填埋场建设调研不够,原生选址、设计不科学,距离居民区、河道过近,污水渗漏防治难度大”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前期调研,充分考虑项目选址、规划等,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二是针对垃圾填埋场污水渗漏问题,整改项目已于2022年11月底完工,隔绝了污水渗漏,解决了填埋场对附近生态环境的影响。

46.关于“填埋场覆膜未按照需求分期、分段逐步实施,部分覆膜未能及时填埋,加速覆膜氧化老化,造成污水渗漏”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人员对填埋场进行了全面摸排,查勘覆膜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点位。二是采购土工膜对垃圾进行覆盖并对老化氧化覆膜进行修复整改,并做好封场准备工作。

47.关于“担当精神不够,干部队伍中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思想,不敢担当、遇事躲闪比较普遍,面对紧急任务,局属单位需要领导批示后才肯接受”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10月24日周例会以来持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二是将推诿情况列入局重点督查事项(会城管字〔2022〕57号)。

48.关于“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强,菜农“卖菜难”,城区5个农贸市场建设前置设定上未作充分调研,预留农民蔬果、家禽交易的自产自销区仅占15%,菜农被迫游售、占道经营”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2年10月24日召集水东农贸市场、湘南市场、月亮湾农贸市场、城西南农贸市场、城东农贸市场的开发商和物业协商按《会昌县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空出15%以上的自产自销区供农户经营,5个市场开发商均已同意,现已落实。二是目前我县正在建设的水东农贸市场二期,经我局与开发商的沟通,已设置了农户自产自销区,待建设完成能够缓解农户卖菜难得问题。

49.关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点痛点堵点问题处理不到位,“九乱一毁”(乱搭乱建、乱摆乱放、垃圾乱倒、杂物乱堆、车辆乱停、线缆乱拉、污水乱排、毁绿种菜)问题整治不力”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每日对城区环境“九乱一毁”问题进行全覆盖巡查督办,及时排查整治存在的问题,经过持续常态整治,城区环境卫生秩序显著提升。二是结合“四城同创”工作,通过上户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多渠道宣传环境卫生保护知识等,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环境整治行动当中。

50.关于“‘地摊经济’不够重视,重‘堵’轻‘疏’,未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予以规范引导,设定临时疏导点少,占道经营问题得不到有效根治”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对设置的17个临时疏导点进行划行归市、划定经营摊位区域和制定经营时间。二是在现有的基础上新增了益万家超市对面1处疏导点,可容纳20个摊点。三是在各中队巡查时发现疏导点外的摊点及时教育并引导其至疏导点区域内规范经营。

51.关于“特权思想作祟,在单位院内搭建车篷设置班子成员专用停车位”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在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对门卫工作人员进行了教育。

52.关于“巧立名目滥发奖金、物质或其它费用,发放先进集体、个人奖金8.33万元,发放争资争项奖励1.30万元,向非工会会员发放中秋物质,以工会名义发放先进个人物质奖励1.44万元,向疫情防控扫楼清零接送疫苗接种人员发放交通补贴1.33万元”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发放的集体、个人奖金,争资争项奖励我局将立行整改。二是向非工会会员发放中秋物资为环卫工人,我局将立行整改,并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会工字〔2018〕9号)。三是违规发放疫情扫楼清零交通补贴,经确认金额为1.1万元,该补贴我局在2021年9月已将此款项退回我局账户。

53.关于“违规报支差旅费,用高速公路过路费发票或平台租车收据作为交通费报销凭证,交通费实报金额大于发票金额”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我局自查整改,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的报销单据进行整改,并制定《会昌县城市管理局出差审批制度》。

54.关于“违规公务接待,公务接待仍有无公函和一涵多餐现象,公务接待无公函47次列支3.75万元,一涵多餐列支0.11万元;原环卫所无公函公务接待92次列支5.29万元;原市场服务中心无公函接待列支0.33万元”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部分公函为电话联系函,我局将2022年之后公务接待已全部整改,公务接待均有公函。

55.关于“白条入账,2019-2022年先后支付7.2万元食堂物资采购款及接待餐费无增值税发票,龙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非正规收据作为临时停车占道费拨款凭证,缴交五险一金均无完税证明”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因食堂物资采购均在农贸市场采购,卖家无法提供正式发票。2021年10月之后本单位立行整改食堂采购在税务局开具发票后报销。二是龙威保安公司占道费为非税收入,我局按照项目合同规定,由财政国库将占道费返回至城管局账户,再由龙威保安开具票据(非税收入无法提供正式发票),由城管局全额拨回。三是完税证明为环卫所业务,我局财务股将督促其整改补全完税证明。

56.关于“报账要素不齐全,大额度资金支出的报账原始资料无“三重一大”会议记录,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发放未按规定提供乡(镇)盖章的考勤表”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我局将少会议记录的报账资料及无盖章考勤表补全,加强财务审批程序,由财务对各类原始凭证进行初审,做到真实合规。

57.关于“项目投资估算不准确,影响政府投资决策,周田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等5个项目工程预算(结算)超前期报政府批复投资估算”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在项目前期立项、规划、选址中做足准备工作,项目估算中聘请专业第三方预算机构编制投资估算。如我局9月开始实施的城区九州大道路面修复工程,在前期聘请第三方机构江西涵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后再向政府行文请示,确保估算的准确性。

58.关于“控制工程造价,规避财审,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0.75膜覆盖项目工程预算编制不全面、准确,未按图纸设计内容进行工程计量,随意减少工程量,控制造价在50万元以内,规避财审”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城管局综合股于2022年9月1日组织全体股室人员学习《会昌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管理监督实施办法(试行)》(会发【2020】2号),在项目管理中严格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59.关于“对工程验收把关不严,月亮湾河堤复绿项目存在大批量树木胸径、冠幅、树高不达标,部分树木濒临死亡或缺失”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2年11月16日局党组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二是2022年9月12日城管局向施工单位发送“关于月亮湾河堤复绿项目进行整改的函”,明确施工单位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施工单位根据我局的整改通知内容进行了逐步整改,已完成整改。三是对城管局发包的园林绿化工程举一反三,在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各环节执行我县工程管理规定,二人以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方面:

60.关于“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不够,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未充分发挥,政治引领和推动作用不明显,党内制度执行不到位”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属单位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局属单位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报告一次工作。二是根据县直工委调阅执法大队党支部会议记录、党建调研反馈问题整改清单(2022年9月7日),逐项进行整改到位。

61.关于“政治引领作用弱化,以行政发文代替党组发文,重要制度、方案的制定未通过党组会研究”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凡是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的,都必须以局党组名义发文。二是对重要法规、制度和工作方案,都需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后印发。

62.关于“对上级重要部署研究不深,多项重点工作未在党组会上研究部署,未结合自身职责明确目标,细化措施”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在党组会增加部署当前工作议程,对县重点工作在党组会上研究部署。二是对上级布置重点工作已纳入城管督查内容,进行督查跟踪通报。

63.关于“对局属单位管理缺位,指导、监管少,放任局属单位自我管理”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属单位管理的通知》,实行局党组成员挂点指导局属单位。二是每周都在周例会上传达学习上级讲话和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系统人员学习教育。

64.关于“领导班子合力不够,班子成员协同作战意识不强,部分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不太熟悉,对其他成员分管的工作不关心”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11月8日开展班子谈心谈话活动。二是10月21日在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会昌县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充分掌握工作职能。三是12月党组会组织学习《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

65.关于“科级干部多人受纪律处分,士气不振,工作上畏首畏尾”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10月21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关于推行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

66.关于“班子成员攻坚克难能力不够强,各项工作成效不明显,年度重点工作考评多年靠后”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局务会、办公会、务虚会分析工作中难点、堵点问题,共同出谋划策。二是组织领导班子前往安远县、赣县区等兄弟县市学习取经。三是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到省厅、市局沟通对接考核工作。

67.关于“党内民主走形式,党组会部分议题酝酿不充分,项目未“比选择优”而直接点定施工方,大额资金使用未逐项研究讨论表决,存在临时动议、先实施后上会的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学习《党组议事规则》。二是从2022年9月起规范“三重一大”中项目施工方的选择,“比选择优”,在三至五家施工企业中,择优选择项目的施工单位,由党组会研究决定。三是对大额资金逐项进行讨论研究。

68.关于“党建质量过硬行动和基层党建“三化”建设提质增效开展不够扎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能力不够强,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城管局扎实开展“让党放心、人民满意”模范机关示范点创建工作。已于10月12日,作为全县第三季度机关党建流动现场会示范点之一,作了经验交流发言,申报了2022年度全县、全市基层党建创新(特色)项目案例。二是已组织城管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参加全县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三是要求各党支部在2022年12月份组织党员学习《会昌县城市管理局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十项制度”》。已按上级要求组织党员参加党员培训,达到32学时。

69.关于“履行党建工作职责不到位,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未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及工作要点,党建与业务“两张皮”,未听取党建工作汇报,未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未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党组对系统内党组织设置调整、发展党员等党内重要事项未研究决定”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2年7月14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听取2022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汇报,研究下一步创建模范机关和党建相关工作。二是2022年9月9日印发了《会昌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中共会昌县城市管理局总支委员会2022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三是关于党员转正、处分党员等党内重大重要事项,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已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再行文报县直工委、县委组织部审批。

70.关于“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党建业务培训不够,党务干部业务不精通”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安排党总支书记罗庆豪参加县委组织部举办的《2022年度县直机关单位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二是已安排城管系统胡柳生、欧晓蓉、王莉、林仁兰等4名党务干部参加县委组织部举办的《会昌县全领域基层党建信息化业务培训班》。三是已安排城管系统党员及党务干部参加县委组织部举办的《县直机关单位党务干部业务培训暨第二期党员轮训培训班》。四是2022年11月14日开展城管系统党建业务工作培训会,组织现有党务干部学习《主题党日操作流程图》、《党支部工作挂图》、《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赣州市发展党员工作使用手册》等业务知识,提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

71.关于“未按要求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安排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按上级要求,在2022年6-8月开展清查整治突出问题规范党务工作。局党总支、机关党支部、执法大队党支部、市政中心党支部不存在党务工作事项外包、委托辅助服务不规范、党建信息平台失泄密风险、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等问题。二是选派机关党支部2人,城管大队党支部1人,市政中心党支部等5名中共正式党员组建局党建工作室,合署办公。

72.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党员领导干部未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领导干部长期未带头上党课”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各党支部在2022年12月份组织党员学习《会昌县城市管理局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十项制度”》、《会昌县城市管理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明确党员权利与义务,严明党内学习纪律,由支部书记通知党员领导干部以一般党员身份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各党支部书记已在主题党日活动中,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最新思想理论知识和政策。

7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局机关支部党员发展入党材料时间与实际不符,预备党员转正存在举手表决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开展党建业务工作培训会,组织系统党务干部学习《主题党日操作流程图》、《党支部工作挂图》、《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赣州市发展党员工作使用手册》等业务知识,提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

74.关于“党组织换届不规范,补选和换届程序混淆,党总支以补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组织设置调整不规范”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局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存在“换届不规范,补选和换届程序混淆,组织设置调整不规范”等事项,进行自查,立行立改。二是在局党总支及各党支部支委任期届满时,组织局党总支、各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学习县委组织部印发的《党(总)支部换届选举操作规程》和《会昌县城市管理局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制度》的通知,严格按照程序启动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

75.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人事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谋划不够,对下属单位人员管理缺位”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已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公开测评和公示等要求。二是已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三是以局党组名义已行文下发了党组成员挂点指导局属单位通知。

76.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人事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推荐担当作为先进典型人选未经党组会研究决定”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10月21日局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二是在人事安排、评选评优、推荐担当作为干部中,都必须召开全体干职工大会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后,再报局党组会审定。

77.关于“临聘人员选聘不规范,未制定招聘方案,未向社会公开招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定了《会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公告》,在政府网站和社区公示栏向社会公开了招聘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方案实施招聘2人。

78.关于“日常监管“宽松软”,干部管理考核方案可操作性不强,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日常考勤形同虚设,考核结果未得到充分运用,存在“多数人在看,少数人在干”的问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11月15日印发了《关于干职工考核补充通知》细化考核方案。二是将请销假和日常考勤纳入每月督查通报内容,年底与绩效资金挂钩(会城管字〔2022〕25号、会城管字〔2022〕54号、会城管字〔2022〕57号)。

79.关于“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超龄聘用职工未签订劳务协议”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临聘人员续签劳动合同。二是已对超龄人员购买了互助险。

80.关于“交流轮岗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重要岗位负责人在同一岗位或相同性质岗位超过5年未交流轮岗”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梳理5年未交流轮岗人员,建立名册,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对名册人员进行合理调整。

81.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力,对上饶审计组发现的特许经营服务企业入围项目存在围标、串标及提交虚假资料获取中标问题,未立足主管部门职责,主动认领,积极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每月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听取工作意见。

(二)需要中长期完成的整改项目(共19项)

1.关于“对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不够深入,贯彻执行不够有力”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将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纳入局党组会议议题,并明确工作举措。二是针对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明确了责任领导,并进行定期汇报贯彻情况。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少,未综合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未每年开展工作检查,工作通报只讲成绩不讲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10月21日召开了局党组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二是11月28日将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查。

3.关于“阵地管理不严,微信公众号未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内容更新不及时”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制定了《会昌县城管局微信公众号“三审三校”制度》,并严格落实。二是公众号每周至少更新一次,及时刊载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要决策部署、重大主题以及本部门重要活动,加强思想工作正面宣传力度,并长期坚持。

4.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工作责任未压实,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统筹推进城市能级提升进展缓慢,城市精细化管理有短板,工作成效不明显”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结合明年工作正在谋划2023年领导分工。二是制定《县城区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督查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考核方式,明确了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压实了网格单位责任,促进了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

5.关于“未及时协调破解美丽会昌行动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融资难和土地调规问题,持续推进后劲不足”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目前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涉及15个厂站土地调规问题,其中13个厂站建设用地已经完成了用地报批手续,县自然资源局已向上级报批。月亮湾2期、西江二号厂站用地正在办理报批手续。

6.关于“城区生活污水排放管理有弱项,科学、精准、实时监管有差距,存在生活污水乱排偷排现象,部分重点路段仍未全面实现雨污分流,城区污水管网底数不清,地理信息系统尚未建立”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3年计划对全县城区范围内雨污水管网进行一次全面摸排,理清家底。二是正在谋划实施城区排水系统智能化项目,建立健全城区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三是分步完善污水管网,2022年已完成污水管网新改建8公里,2023年计划完成污水管网新改建7公里。四是严格控制生活污水乱排偷排,针对部份经营户乱排洗碗、洗菜等生活污水的现象,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

7.关于“园林绿化履职不到位,管护责任未压实,对自身职责认识不清,新建公园园林绿化设计方案、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审查出现缺位”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定我县地方性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制度,从工程方案设计、施工、验收多环节把关,加强对新建园林绿地的审查监管,对现行的《会昌县城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及《会昌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份地方性管理办法条款进行了修订,并牵头起草了《会昌县公园管理办法》《会昌县广场管理规定》《会昌县大树移植和行道树树种更换管理办法》3份地方性园林绿化管理制度。省城协印发的《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江西省园林式居住区、园林式单位、林荫路、文明公园申报的通知》。2022年11月17日通过OA系统,分别发函向县政府办、司法局、发改委、住建局等18个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并报县司法局审查,县司法局均出具了合法性审核意见,正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议。

8.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意识缺失,未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民主决策研究重大项目时,未建立排除人为因素选定施工方及预算、评审、监理等第三方的制度,由工程项目负责人选定,逐级递交党组会议决策,过程存在极大的廉政风险”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正在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9.关于“落实工程管理有关规定不严格,责任未压实,招标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工程预算编制不全面、准确,预、结算程序不到位,工程管理不规范,违规现象较为普遍”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在项目管理中严格遵照《会昌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管理监督实施办法(试行)》(会发【2020】2号)及会昌县城市管理局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二是对招标限额以下工程,在前期工作中聘请专业第三方公司严格把关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等工作,在项目结算阶段聘请第三方结算审核公司严格把关项目结算。三是在项目管理中,要求项目负责人严格遵照会昌县城市管理局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对质量、进度严格把控,规范实施。

10.关于“工程肢解发包,2020年市政维修工程(三标段)由12个子项目组成,业主单位与施工方签订了189.44万元的施工合同的同时,又和其他公司签订了其中一个子项目13.83万元的施工合同”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2年11月16日约谈了项目负责人,今后项目管理中避免此类事情发生。二是在项目管理中严格遵照《会昌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管理监督实施办法(试行)》(会发【2020】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规范项目合同签订,所有合同经我局法律顾问研判并经党组会研究决定通过后再予以签订。

11.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滨江广场北面市政道路硬化工程等项目存在未编制工程预算、未以招标控制价为基数下浮、先施工后签订施工合同的问题,且大部分施工合同无签订时间、工程量等重要内容”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举一反三,对城管局所有实施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及时销号。二是2022年11月16日约谈项目负责人,追究其相关责任。三是在项目管理中严格遵照《会昌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管理监督实施办法(试行)》(会发【2020】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规范项目合同签订,所有合同经我局法律顾问研判并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再予以签订。

12.关于“结算程序不到位,违规支付工程款和增加工程费用支出,206国道与九二大道交叉路口改造工程等14个项目违规支付工程款643.99万元,其中,2022年市政维修工程(一二三标段)3个项目均未履行工程预算、结算财政评审程序,违规支付工程款350.75万元;2019年城区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等14个项目结算审核价未按规定系数下浮,造成财政损失9.57至17.78万元”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在项目前期立项、规划、选址中做足准备工作,项目估算中聘请专业第三方预算机构编制投资估算。

13.关于“未按规定委托由资质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预算和结算审核,绝大部分项目无与中介机构签订的工程预算、结算审核编制咨询服务合同,市政日常维护工程的预算和结算审核均由施工方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咨询服务费用也由施工方支付,影响工程预、结算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2年11月16日约谈项目负责人,追究其相关责任。二是严格遵照《会昌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管理监督实施办法(试行)》(会发【2020】2号)的相关规定,对50万元以下项目由城管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编制预算,结算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结算审核,并签订编制咨询服务合同;50万元以上送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核。

14.关于“债务风险有效化解的能力不够强,正常运行保障经费尚欠4534.79万元,已实施项目工程欠款5145.8万元,待实施建设项目款6975.7万元,合计16656.28万元”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按进度支付部分款项

1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走过场,剖析材料年年一个样”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按照上级关于民主生活会的工作部署,局党组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各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开展了谈心谈话,了解干职工的思想动态、生活动态,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局党组成员认真撰写好对照检查剖析材料和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经局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派驻纪检组审核备案。二是按照上级关于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工作部署(会组字〔2023〕2号),局党组已印发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会前广泛征求各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开展了谈心谈话,了解干职工的思想动态、生活动态,解决相关困难和问题。局党组成员认真撰写好对照检查剖析材料和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近期将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

16.关于“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不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留有死角”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会组字〔2023〕4号)文件要求,机关、城管大队、市政中心等党支部正在精心准备,严格把握组织生活会主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近期将开展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17.关于“未按要求民主评议党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会组字〔2023〕4号)文件要求,机关、城管大队、市政中心等党支部正在精心准备,严格把握组织生活会主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近期将开展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18.关于“失信、违纪违法等现象屡有发生,系统内6名失信人员,违法违纪19人次,长期不在岗干部未及时处理”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正在制定《城管局工作约谈制度》,并对5名失信人员进行约谈。二是对2名长期不在岗干部,按程序报人社局进行了处理,已办理辞职手续。

19.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未压实,上一轮巡察反馈的党建工作虚化弱化、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工程管理制度缺失、执行财经制度不严等17个具体问题整改不到位或边改边犯”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有效衔接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和本轮巡察反馈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让党放心、人民满意”模范机关示范点创建,组建党建工作室,规范党组织换届补选和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每个会议议题都讨论研究,与会发言和表决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充分展现了党组会议各议题决策过程,局党组书记做到最后一个表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财务票据审批程序,补齐财务凭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5636161;邮政信箱:会昌县城市管理局,邮编342600;电子邮箱:hccgjmsg@163.com。

县委巡察办:联系电话0797-5630525,邮政信箱:会昌县行政中心大楼809室,邮编:342600,电子邮箱:hcxzxx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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