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6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5号)和江西省农机局《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农机综〔2018〕13号)文件的要求,对连续两年以上未取得年检合格证、出厂时间达到九年以上(参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及非法改装的变型拖拉机进行注销清理。
经我局研究决定,将已申领我县农机牌证并连续2年以上(含2年)未按规定参加定期检验及出厂时间达到9年以上报废期限的拖拉机(变型拖拉机)予以注销,现将登记所有人陈伟华(车号:赣02-46304)等共计 251台予以注销(详细名单见附件),自公告日起如有异议,请于自公告日起60天内携带相关年审证明到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股复核,同时请无异议的所有人携带该车号牌、行驶证到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股办理牌证注销手续,逾期我局视为无异议并上报赣州市农业农村局注销牌证。
咨询电话0797-5622291;18370448466(张)
附件:会昌县2022年拖拉机(变型拖拉机)注销牌证公示名单
会昌县2022年变型拖拉机注销牌证公示名单2022.2.25
会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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