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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会昌县2022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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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2022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蔬菜产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做优做强我县蔬菜产业,综合提升蔬菜产业发展质量,全面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2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一、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湾区海西优质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完善蔬菜全产业链体系,全方位抓好蔬菜产业发展。2022 年,全县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4500亩,新培育本地职业菜农450户,认定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生产基地5家,认证绿色、富硒、圳品等蔬菜产品5个。通过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的示范带动,推进全县设施蔬菜产业提质增效。

二、重点任务

采取示范基地带动、国企筹资建设、乡(镇)监督管理、村级经营、分户种植、政府服务的模式,明确各方权责,形成合力,确保我县蔬菜产业可持续发展。

(一)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

1.科学选址、高标准设计(430前完成)。成立大棚选址工作专班,由县蔬菜办、振兴集团、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等单位业务人员组成。选址应优先选择一般耕地、未利用地、荒山荒坡等地块,重点布局在交通便利、农户积极性高、产业发展势头足的乡(镇)。选址完成后由县振兴集团聘请设计单位进行勘测设计,设计需根据地形及风向,按照土地集约利用、节约成本、生产方便、适度超前的原则,充分征求县蔬菜办、水利局、杆线涉及部门和乡(镇)的意见。

2.快速推进土地平整,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531日前完成)。各乡(镇)必须在430日前完成土地流转,杆线涉及部门必须在520日前完成杆线搬迁,施工班组必须在531日前完成土地平整,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县振兴集团、县蔬菜办、县水利局、乡(镇)及监理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共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在耕作层剥离、管材接口、路基压实、设备安装等重点环节严格把关。

3.高质量抓好大棚搭建(731日前完成)。新建大棚采用顶部竖式通风双膜连栋钢架大棚的设计方案,大棚建设工程由县振兴集团组织实施。建设过程中,成立由县振兴集团、县蔬菜办、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乡(镇)及监理单位组成的质量管理小组,全过程监督大棚建设质量并参与项目验收,对大棚材料质量严格把关,做到材料批批过检,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要求及合同期限按时保质完成建设,在大棚基桩、水槽、棚膜等重点安装环节加强监管。

(二)种植主体落实及大棚管理

1.坚决落实分户种植模式。2022年新建大棚种植主体必须是本地菜农,承包面积一户在10亩左右。乡村两级负责新建大棚种植主体落实。乡村要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户长会,组织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把蔬菜产业的优惠政策、发展前景宣传到位,动员一批接受能力强、肯吃苦、抗风险能力强的本地农户、返乡农民工、创业青年发展成为职业菜农。种植主体分户落实不到位的,由乡村干部兜底领种。

2.规范大棚建后管护。新建大棚产权归县振兴集团,乡(镇)负责管理,村集体负责经营,大棚承租方是日常管护的主体。在签订大棚承租合同时,县振兴集团要明确村委会、承租方的权责。承租方先预缴1000/亩的大棚换膜押金,到户的棚内设施(包含大棚、水、电等)由承租方自行维护,承租期满大棚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破损,拒不修缮、更换的,按市场价赔偿。基地内的公共基础设施由村委会或者基地合作社牵头负责日常的维护

(三)技术服务

1.种植品种选择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以辣椒为主,推广大螺丝椒瑞克斯旺37-94、红椒红福8号等高产高效品种;现有大棚设施蔬菜基地根据种植效益及农户意愿分片区引导种植,集中2-3个品种,南片种植红椒为主,北片种植贝贝小南瓜、西葫芦为主,中部种植贝贝小南瓜、油豆为主。

2.技术攻关与培训。县蔬菜办组建一个技术攻坚专班,与赣南科学院、江西农大、西北农林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建立技术服务专家团队,制定一套辣椒、贝贝小南瓜、西葫芦、油豆等品种的种植技术规范;管好一批菜技员队伍,对现有菜技员重新考核,择优选聘,建立县乡双向考核、指导基地成效与日常出勤相结合的考核管理机制;完善一套培训机制,建立县蔬菜办每月集中培训一次菜技员、菜技员每周集中培训一次菜农的培训机制,根据作物生长期,提前培训,提前预防,切实提升农户种植水平。

(四)销售推广

1.坚持品牌战略。一是打造国企+基地合作社+本地菜农的蔬菜产销运营模式,唱响独好会昌区域公共农产品品牌。二是新建大棚蔬菜基地必须全面申报绿色有机食品、圳品、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基地等产品及基地的认证;三是打造富硒品牌。以小密硒谷为中心,辐射西江、文武坝、珠兰等乡(镇)作为富硒种植示范点,打造富硒蔬菜特色品牌,积极创建富硒农业产业园。

2.完善销售体系。充分利用振兴集团现有营销团队,抽调蔬菜办、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人员组建销售攻坚专班,同时鼓励蔬菜协会、职业经纪人积极拓展销售市场,重点拓展南昌、长沙、广州、深圳、厦门等500公里内核心目标市场;建立销售信息平台,线上分别建立菜农、收购商微信群,实现供销有效对接,线下设立县级蔬菜销售信息中心,负责提供全县蔬菜供销数据;建立蔬菜销售集散点,每个乡镇设立2-3蔬菜集散点,鼓励当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菜技员提供蔬菜代收、代销服务。

3.强化采后处理能力。一是加快补齐冷链物流短板,支持田头冷库和采后处理场地建设,提高分级、包装、预冷等商品化处理能力。二是推进蔬菜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引进蔬菜产品领域深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蔬菜产业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振兴集团、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蔬菜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组成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组成。组建大棚建设、技术指导、市场销售三个工作专班,完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大棚建设专班具体负责新建大棚蔬菜基地建设及老旧大棚蔬菜基地改造提升,技术指导专班具体负责县主导品种选择、种植技术推广、菜农培训等工作,市场销售专班具体负责供销信息收集、销售市场拓展、品牌推广等工作。各工作专班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效、快速落实各项工作。

各乡(镇)长要亲自落实部署,抓细抓实,安排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分管领导与干部专职抓好蔬菜产业发展各项工作,要加强村级组织管理,村支部书记承担主要责任,重点做好基地日常管理与维护,协调做好基地建设、种植管理、市场销售等相关事宜,保障蔬菜产业良性发展,推动村集体经济快速壮大。

(二)资金保障

新建蔬菜钢架大棚、基础设施资金由县振兴集团筹集保障,蔬菜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和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给予县蔬菜办50万元/年作蔬菜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经费(包含销售奖补资金,具体的销售奖补方案由县蔬菜办另行研究制定),并纳入县财政预算。加大农户自主发展蔬菜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农户发展蔬菜产业的,在产业振兴信贷通政策上给予支持。

(三)风险保障

推广发展特色产业蔬菜保险。依托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农业巨灾保险、小农户特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等政策,全力扩大蔬菜种植保险、价格保险、大棚和棚膜保险等覆盖面,降低生产和经营风险。

(四)考核奖惩

对乡(镇)蔬菜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列入每月农口重点工作调度,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排位机制。各乡(镇)蔬菜大棚种植管理情况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评内容在年终进行考核,对年终考核前三名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奖励10万、6万、3万元,评选出3名先进村集体、3个优秀蔬菜基地、3优秀合作社、3名优秀菜技员、5户种植能手、3名销售能手,并分别给予先进村集体、优秀蔬菜基地、优秀合作社5000元奖励,分别给予优秀菜技员、种植能手、销售能手3000元奖励。对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未完成任务、出现空棚撂荒、新建大棚租金不上交等情形的,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

附件:1.会昌县2022年蔬菜产业发展指导性任务分配表

      2.会昌县2022年蔬菜大棚建设要求及奖补政策

3.会昌县各乡(镇)蔬菜产业发展工作考核指标评分细则

附件1

会昌县2022年蔬菜产业发展指导性

任务分配表

乡镇

新(钢架大棚(亩)

其中示范基地建设(个)

培育职业菜农(户)

培育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基地(个)

绿色、富硒、圳品等产品认证(个)

合计

4500

5

450

5

5

文武坝

500

1

40

1

1

筠门岭

500

40

西江

650

1

40

1

1

周田

600

1

40

1

1

麻州

450

40

庄口

400

40

右水

100

20

高排

200

20

晓龙

50

10

珠兰

200

1

20

1

1

洞头

50

10

中村

50

10

站塘

100

20

永隆

50

10

富城

100

20

小密

250

1

20

1

1

庄埠

100

20

白鹅

100

20

清溪

50

10

注:任务面积按照大棚内面积计算,大棚内面积按540平方米折算为1亩。

附件2

会昌县2022年蔬菜大棚建设要求及奖补政策

采取国有统建反租倒包的方式,由县振兴集团公司进行统一建设蔬菜大棚,各单位、各乡(镇)积极配合,统筹推进蔬菜大棚建设,扶持蔬菜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合作社、小农户发展大棚蔬菜奖补的具体项目、要求和标准如下:

(一)新增蔬菜钢架大棚建设

新增蔬菜钢架大棚由县振兴集团公司统建,严格建设用材质量,确保大棚质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流转并协助实施建设,新增蔬菜钢架大棚建成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向种植主体收取租金,租金标准为:按照大棚面积1500/亩的标准收取(不含田租),大棚租金收入县振兴集团与村集体按6:4分成(注:大棚面积按照540平方米的标准折算为1亩)。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要求,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蔬菜钢架大棚种植管理,坚决杜绝撂荒。

(二)新增蔬菜钢架大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基地内的土地平整、沟、渠、路、桥、涵管等基础设施由县振兴集团公司统一承建并组织实施建设。

(三)100亩以上大棚蔬菜基地市级验收奖补

新建蔬菜大棚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由县乡(镇)负责形成市级验收材料,县农业农村部门和县财政部门统一汇总上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及财政部门申报大棚市级验收及市级验收奖补,市级7000/亩大棚奖补资金统一拨付给振兴集团公司用于蔬菜产业发展。经市级2次验收合格的100亩以上蔬菜基地,按照600/亩的标准分别对乡(镇)实施奖补,每次验收合格后奖补300/亩,分2次奖补到位。

(四)对小农户建棚的政策扶持

小农户在房前屋后、历年土地开发成旱地的地块、缓坡地等自主搭建大棚发展蔬菜生产建设规模5亩以上的,并达到一号棚以上标准的给予奖补,同时在产业振兴信贷通上给予优先办理。先建后补,验收奖补。用于非蔬菜生产不予奖补。按棚型评估造价的50%奖补。

(五)四品二基地的奖补

对新获绿色食品、富硒产品、有机食品认证、江西绿色生态农产品认证的蔬菜种植主体,每个给予 2 .5万元奖补(参照会办字〔2021110号文件《会昌县富硒农业产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对获得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的蔬菜基地,有效期内一次性给予 200/亩的奖补(参照赣市府办字〔202223号文件《赣州市2022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对评为市级富硒示范基地的,给予200/亩的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上限为10万元(参照会办字〔2021110号文件《会昌县富硒农业产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

)核心示范基地创建奖补

2022年度,鼓励各乡(镇)创建200亩规模以上的设施大棚蔬菜核心示范基地,成功竞选市级标准园的享受市级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补(参照赣市府办字〔202223号文件《赣州市2022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基地新建田头冷库奖补

对新增田头冷库净容积50立方米以上的,申报享受市级奖补政策。按200/立方米的标准进行奖补,每个基地的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30万元。

)基地新建采后处理场地奖补

对新增采后处理场地的,申报享受市级奖补政策。按5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补。

(九)农特产品展销会补助

为宣传推介我县优质特色农产品,县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要积极组织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农产品展销会、绿博会,并对参展主体进行资金补助。按已出台文件执行。

(十)加大金融扶持

    1.蔬菜产业振兴信贷通。蔬菜种植户办理贷款按照《会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昌县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工作方案的通知》(会府办字〔202035号)文件执行,并优先进行办理。

2.地方特色产业保险。鼓励菜农积极参加蔬菜特色产业保险,省、市和县财政给予75%的保费补贴。帮助广大农户规避和化解自然灾害风险,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大棚蔬菜保险具体文件将另行制定。

(十二)对乡(镇)菜技员激励机制

为激励各乡(镇)菜技员在蔬菜产业发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在蔬菜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鼓励和支持乡(镇)菜技员进行职称评定和职业技能认定。

(十三)对本地职业菜农的政策扶持。

培育的本地职业菜农,种植大棚蔬菜10亩以上,3年以上种植经验,主导品种种植面积50%以上,具备传帮带效应的,在产业振兴信贷通上给予优先办理,支持行业职称申报,参与评选县级以上田秀才土专家等荣誉。

附件3

会昌县各乡(镇)蔬菜产业发展考核指标

评分细则

内容

分值

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

工作

保障

10

政策

扶持

3

制定本乡(镇)年度工作方案得1分;安排本乡(镇)本级蔬菜产业发展工作经费,出台乡(镇)激励政策,得2分。否则不计分

组织

领导

4

成立乡镇领导机构,定期调度机制得1分;成立工作专班得1分;党委书记、乡镇长经常深入一线调度,及时解决发展中困难问题得2分。否则不计分

日常

调度

3

建立蔬菜基地台账得1分;加强产业宣传、如期报送报表等得1分;组织参加蔬菜保险的得1分。否则不计分

新建

基地

30

新建基地

30

731日前完成新建蔬菜大棚任务的得3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种植主体落实

20

本地菜农培育

20

新建基地本地小菜农比例100%的,得20分。未完成的按百分比扣分。

种植品种及管理

20

种植

品种及

管理

20

新建基地辣椒品种比例100%的,得10分;种植管理水平好得10分。否则,视情形扣分。

提升品质品牌

10

质量与品牌

10

全面完成绿色、圳品、富硒、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的蔬菜基地认证的得1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销售

推广

10

销售

服务

10

各乡镇培育了田头产地市场得4分、建设田头冷库建设和采后商品化处理情况得4分,培育蔬菜市场销售经纪人得2分,未建设或未培育不得分。

扣分项

5

被上级约谈、通报批评,被投诉举报、媒体曝光属实造成不良影响,因违纪违规被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发现蔬菜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视情况扣1-5分。

加分项

5

获批市级以上示范园区的,视情况加1-5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