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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右水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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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会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2023年度会昌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目标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全民参保登记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以待遇发放续保征缴和扩面征缴为重点,坚持以发促收、收发并重,确保完成全目标任务。抓住外出务工人员节假日回乡、农忙返乡的有利时机,集中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扩面续保宣传活动,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二、明确征缴期限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征收期为20231月1日至12月25日,集中征缴期1-5月。

三、参保人员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会昌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四、参保缴费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继续执行每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14个档次当年度按相应缴费标准缴费政府分别补贴40元、50元、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85元、90元、95元、100元150元190元230元。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特殊缴费群体缴费政策待县确定后按相关政策执行。

、征缴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通过以下渠道和方式完成缴费:

1.通过个人微信的“服务—生活缴费—社保医保”缴费。

2.通过农商银行、农业银行、赣州银行、邮储银行等银行的微信二维码、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等渠道缴费。

3.通过“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赣服通”等网上渠道缴费。

4.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农商银行、农业银行、赣州银行、邮储银行等银行的柜面查询,选择现金、社保卡、银联卡等方式缴费。

5.前往办税服务厅(县城月亮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通过刷卡等方式缴费或委托村(居)委会干部代缴

缴费成功后可通过“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我要查询--社保费缴费状态查询,查询缴费状态。

新参保人员需先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便民服务中心劳保或县农保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登记成功后再选择上述缴费方式缴费。欠费(断缴)人员需要先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劳保或县农保局办理申请补缴,劳保或县农保局核定应缴金额后,再通过上述缴费方式缴费。

、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成立右水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劳保岗、各村(居)负责人为成员)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支部书记要亲自部署、督促细化征缴任务,各责任区域干部具体抓,确保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圆满完成。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村小组长会议、户长会,通过各种媒体宣传、进村入户等形式,多渠道、广覆盖、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让政策家喻户晓,进一步浓厚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氛围营造城乡居民积极参保、主动缴费的良好氛围。

(三)优化服务,提升效率。劳保岗、)要不断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便民服务举措,养老保险政策和缴费操作方法讲深讲透,主动为不会进行手机缴费操作的城乡居民提供帮助及时解决参保缴费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缴费人权益,不断提升征缴效率。

(四)统一行动,夯实基础。劳保岗要结合参保扩面和保费征缴工作,核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信息,并及时修正完善信息管理系统,提升信息系统数据准确性,主要包括参保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户籍所在村联系电话、参保起始时间,是否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准确区分已参保人员、应缴费人员、自行缴费人员、财政代缴费人员、停保人员、中止参保人员、暂停缴费人员等信息,明确标识切实提高参保登记数据质量,夯实征缴基础,提升征缴效率。

(五)压实责任,加强考核。工作实行每月调度,月调度和阶段考核相结合。3月份起每月调度,参保率以月底县反馈参保情况为参考,全乡参保率在县排位居前三对各村(居)排位前三的村(居)上红榜表扬,全乡参保率低于县平均参保率的,对各村(居)排位后三的村居上黑榜通报;连续两次排位后三的村(居)由分管领导约谈村(居)负责人,连续三次排位后三的村(居)由乡主要领导约谈相关村(居)负责人并进行组织处理。考核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5月底)参保率高于县平均参保率乡排位前三名的村(居)分别给予1000元奖励;参保率低于县平均参保率乡排位后三的村(居)分别处罚1000元村(居)负责人在相关会议上作表态发言。第二阶段(12月10日)参保率高于县平均参保率的村(居)前三名分别给予1500元奖励,驻村居片长、工作组长、村(居)两委干部分别给予800元奖励,低于县平均参保率后三名的村(居)分别给予1500元处罚,驻村居片长、工作组长、村(居)两委干部分别给予800元处罚。

中共右水乡委员会           右水乡人民政府

202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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