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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30条硬核举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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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10个方面30条措施,明确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行政执法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效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协同并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江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


我省提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加强标准化建设,对照国务院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非禁即入”。

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一照含证”“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打造“赣服通”“赣政通”升级版,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对新业态新领域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

持续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四最”营商环境,全面打响“江西办事不用求人、江西办事依法依规、江西办事便捷高效、江西办事暖心爽心”营商环境品牌。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做到“无事不扰”

我省提出,完善执法体制,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逐步实现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完善与应用。

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行“亮证执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做到“无事不扰”。按照行政执法类型,制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落实告知制度,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

优化执法方式。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鼓励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对当事人采取适当形式督促整改和教育。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指导案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争取当事人理解和支持,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

我省提出,促进政府督查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权责一致、错责相当。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通过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执法案卷评查、健全受理投诉举报机制、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方式,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追责力度。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建设,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来源: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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