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强化统计基础为目标,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根本,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要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统计法治机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我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落实,为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持续巩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成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防治统计造假、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要论述,示范带动各部门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实践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格落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各项要求。
(二)深化统计法治理念,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一是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治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进一步提升统计干部的法治意识。二是重点抓好省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统计执法领域专项排查治理工作,自查自纠3个问题并严格整改到位。
(三)增强统计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以增强统计法治的刚性约束为目标,加强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推动统计法治向纵深推进。一是多节点集中普法。抓住“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关键时间节点,联合国家统计局会昌调查队等部门在县文化广场、挂点社区等人流量密集区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现场解答群众关于统计数据来源、统计调查项目等疑问,活动期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咨询100余人次。二是靶向式精准普法。针对统计调查对象,组织业务人员深入企业、单位、党校开展“送法进企”“送法进校”等活动,积极推动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统计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强化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防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发挥以案示警的教育震慑作用。加强与县委组织部门、县委党校沟通协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纳入《会昌县2024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培训内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充分利用各专业年报会、数据质量核查、调研走访等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培训,提升统计人员对统计标准、指标涵义、口径和计算方法的能力。同时,加强统计业务培训与普法培训相结合,做到培训先学法,培训必讲法,全年累计培训企业统计人员、基层党务工作者600余人次。三是新媒体创新普法。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中国会昌、会昌统计等新媒体平台,推送统计法治微视频、案例解读等内容,以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方式传播统计法治文化,拓宽了普法覆盖面,增强了普法渗透力。
(四)规范执法检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一是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制定年度统计执法检查计划,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重点领域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邀请赣县区统计局执法人员对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等重点调查对象数据质量开展执法检查。二是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建立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公示等制度,规范执法流程与操作标准,保障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公正透明。
二、存在问题
会昌县统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还需加强。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够深入,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依法报送统计资料的自觉性有待提高。二是统计执法力量不足。全县统计执法持证人员空白,不能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履行统计监督职能。三是统计基层基础仍需进一步夯实。部分乡(镇)、部门和企业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不高,重视不够,统计力量不足,人员变动频繁;县域企业普遍存在“小、散、弱”等特点,生产经营水平低,财务制度不健全,企业台账质量参差不齐,统计报表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今年以来,会昌县统计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较好完成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职责履行。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统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强化组织协调,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在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不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和统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持续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带头学法用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将遵纪守法融入日常工作与生活,做到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在做好个人自学的同时,充分利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会等组织干部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
(三)抓实依法统计。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责任层层分解到各股室(中心)、各专业,强化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牵头组织制定统计法治工作要点、《2024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会昌县数据质量全过程管理控制实施办法(试行)》《会昌县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试行)》《会昌县统计局领导班子挂点联系乡镇、相关单位及企业暨“数责制”落实情况制度》《建立会昌县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试行)》《建立会昌县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试行)》等系列工作制度,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组织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对法治建设和统计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四)依法严格把关。主导建立了科学完善的行政决策机制,明确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这一关键环节,从制度层面保障了决策的合法性基础。第一责任人参与合法性审查工作,会同法律顾问、法律专家等对决策的法律依据、程序合规性等进行细致入微的审核,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合法性。
四、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坚持“责字当头、学字为先、干字为重、实字为要”,全力推进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宣传教育,持续打好防惩统计造假阻击战、统计普法持久战、协同监督阵地战。
(一)强化理论学习宣传。一是坚持把学习提高作为矢志不渝的追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二是按照领导干部熟悉统计法、统计人员精通统计法、社会公众知晓统计法的目标,面向不同重点普法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努力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坚持依法行政不动摇。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持之以恒有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提升统计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年度执法检查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充分运用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行政处罚、联合惩戒、通报曝光等手段,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权威,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三)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一是按照省、市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相关安排要求,鼓励符合执法证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实现应考尽考,着力解决执法力量薄弱问题。二是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2025年度法治工作。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执法检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规范执法工作流程。同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县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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