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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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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条例》(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要求,会昌县应急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会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会昌县应急管理局部门信息公开(http://www.huichang.gov.cn/hcxxxgk/hc936/list.s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会昌县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会昌县月亮湾新区行政中心111室,电话:0797-5627703,邮编:3426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部署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推进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主题主线,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夯实公开载体、完善公开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公开透明下运行。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通过县政府应急管理局部门网站、会昌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县应急管理相关信息1427条。其中,县政府应急管理局部门网站发布307,会昌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11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县应急管理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合机构职责和三定方案,确保在不涉密的情况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制定详尽的政务公开目录,推进目录内容的动态更新,确保政务公开目录能够有效规范公开内容,明确公开事项与程序。

二是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我局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为抓手,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发布流程,严把信息质量关口,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查,强化网站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1.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政府门户县应急管理部门网站平台作用,设立会昌应急管理公众号,涉及政策解读、政务动态等方方面面,全年共发布信息1120条。

2.网站集约化。我局严格遵照会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要求,推进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建设集约化的政务服务平台。

3.网站监管。根据省市县三级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标准进行平台的更新和完善。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组织领导、监督检查。为有效的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会昌县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流程。促进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由政务专员编辑信息,股室负责人审核,经分管领导及办公室主任,确保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准确性和权威性。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我局工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努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及时有效开展。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三是进一步创新形式,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以图文并茂等多种形式让政务公开内容更加准确、及时、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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