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碳达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今年,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会昌县发改委结合我县实际牵头起草了《会昌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工作要求,加快推动全县低碳化转型步伐,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示范县,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会昌县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赣府发〔2022〕17号)和《赣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赣市府发〔2022〕20号)
三、文件起草过程
《实施方案》于2022年5月启动的编制工作,6月召开相关会议收集资料,10月形成初稿。2023年5月29日,赣州市召开专家评审会,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碳达峰方案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7月,我委向各有关单位再次征求意见,收到21个单位的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10月16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方案》。10月25日,在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方案》。
四、主要内容
《方案》编制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能源结构调整为主线,部署碳达峰十大行动,加强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思路。主要提出我县碳达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以能源结构调整为主线,全面推动工业、交通、建筑、居民消费、生态建设等各方面的低碳发展,促进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和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提前布局碳中和。
第二部分是总体目标。提出“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明显优化,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6.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2020年下降14%,力争达到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省市下达指标。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确保完成省市下达指标,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第三部分是重点任务。提出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二是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三是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四是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五是节能减污降碳增效行动。六是循环经济降碳行动。七是科技创新引领行动。八是固碳增汇强基行动。九是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十是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
第四部分是政策保障。要探索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完善财税金融政策、加强绿色低碳交流合作、发展环境权益交易市场。
第五部分是组织实施。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考核、加强能力建设,保障碳达峰目标顺利完成。
解读机关:会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 读 人: 张大海 会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解读时间:2023年11月22日
咨询电话:0797-562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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