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43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244号)等文件精神,我中心继续推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通过后台数据比对,对参保单位进行了审核,有江西宏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详见附件)符合政策,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致电0797-7212671。
附件:
稳岗补贴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