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昌珠兰示范学校职业教育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西革命老区会昌珠兰示范学校:
报来《关于会昌珠兰示范学校职业教育提升项目立项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会国用(2013)第9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607332013074号)、《赣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六批新增专项债券转贷县(市、区)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市财债字〔2022〕20号)精神,经过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会昌珠兰示范学校职业教育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208-360733-04-01-598388),并原则同意《会昌珠兰示范学校职业教育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江西革命老区会昌珠兰示范学校作为项目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三、建设地点:会昌县珠兰乡大桥东路24号。
四、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24825.95平方米,新建教学实训楼11353平方米、综合楼7722平方米、宿舍楼5750.9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实训楼、综合楼、宿舍楼以及给排水、强弱电等市政配套设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6241.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569.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4.49万元,预备费297.21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及自筹资金。
六、请根据本批复内容,组织编制会昌珠兰示范学校职业教育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七、请依法合规落实到位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的,不得开工建设。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规定,确保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
八、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按有关规定到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和维稳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落实节能措施,提高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按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要求做好建筑设计和施工。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九、请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要求,在项目开工后10日内向项目县统计局申报项目统计入库。
十、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请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