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财农字〔2023〕4号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
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赣市财农字〔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302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请列“21303水利”。请加快项目实施,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分配情况表
2.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分配情况表
2023年1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