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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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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财字〔20234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

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赣市财农字〔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302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请列“21303水利”。请加快项目实施,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分配情况表

2.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分配情况表

                           2023117


会财农字【2023】4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

会财农字【2023】4号附件: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分配情况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