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府办字〔2021〕68号
会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会昌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会昌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0月30日
会昌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意识,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提高区域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赣水资源字〔2018〕25号)、《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赣市水利水资源字〔2017〕30号)、《江西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和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规范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函》等文件精神,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及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水资源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路,全面开展和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在积极培育和强化公众节水意识的基础上,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运行机制,建立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通过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手段调控,推行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和推广用水新技术新工艺等措施,建设包括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节水在内的节水型社会,不断提高区域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目标
把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核心工作,通过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到2022年形成节水型社会的基本框架,形成比较完善的节水体系和节水制度。水资源分配使用合理且满足生产、生活、生态发展的需求。公众节水意识普遍增强,用水效率显著提高,节水器具、节水工艺广泛利用。用水总量控制在1.8亿立方米,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超过0.55,再生水利用率达15%以上,城乡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8%以上,管网漏损率降低到10%以下。污水处理率和中水利用率大幅提高,污水排放量控制在限制纳污额度内。
二、建设任务与内容
(一)主要任务
1. 建立健全节水型社会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节水监督、管理的制度和体系,制定出台《会昌县建设项目节约用水管理制度》《会昌县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制度》《会昌县建设项目节约用水“三同时”制度》《会昌县计划用水管理制度》《会昌县节水型达标建设规划》五项制度。全面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制度,严格取水、用水、排水全过程管理。强化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功能区管理。全面推进计划用水,加强用水计量与监督管理。
2. 建立与水资源承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在产业布局和县城发展中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力,参照江西省工业用水及生活用水定额,下达各行业、部门及企业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逐步建立与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国民经济体系,降低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过度消耗和对水环境与生态的破坏。
3. 完善水资源高效利用的工程体系。加大对现有水资源利用设施的配套和节水改造,推广使用高效用水设施和技术,完善水资源高效利用工程技术体系。通过工程措施的科学配置,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上,以保护为先、利用为主、开发为辅、先地表后地下、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统一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的规划,统筹实施水源工程、供排水工程和治污工程建设,对基本建设项目和关系到水资源配置格局的有关规划,必须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实现水资源的科学管理。
4. 建立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运行机制体系。把市场机制引入水资源管理之中,引导和培育水权交易市场。落实用水指标,制定水权交易规划、建立管理运作机制,规范交易行为,2021年11月前完成首例水权交易试点。逐步建立部门协作制度、分水协调制度、水价听证会制度、水信息社会公布制度等,通过公众参与机制建设,实现节水的社会化。
5. 建立自觉节水的社会行为规范体系。加强宣传教育,使社会公众逐步形成节约用水的意识,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强化节水的自我约束和社会约束,建设与节水型社会相符合的节水文化,倡导文明的生产和消费方式,逐步形成“浪费水可耻,节约水光荣”的社会风尚。
(二)重点工作
1. 农业节水。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结合实际,选择和产业结构适宜的节水模式,优先考虑对现有灌区的配套防渗和田间整治。工程节水措施主要采取渠道衬砌防渗措施,低压管道输水,在大棚和经济林果方面采用喷灌、滴灌、微灌等灌溉工程。节水技术采用农业耕作、覆盖保墒、科学施肥、化学调控保墒、地面畦灌、改变种植结构等技术。稻田灌溉推广浅湿晒灌技术。积极调整产业种植结构,强化生态农业建设,抓好水土流失治理,提高水源涵养能力。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契机,普及经济作物微灌、滴灌以及腹膜技术,积极推广控制灌溉、移动式喷灌、微灌、滴灌、池塘铺垫防渗等节水新工艺、新技术,2021年12月底前完成2例以上节水型灌区的创建。(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 工业节水。采用先进的用水工艺和水处理技术,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严格控制耗水多且污染大的项目发展,重点抓好水泥、盐业等高用水行业的节水。重点抓好红狮水泥、五丰食品公司、九二盐业等企业的节水工艺及设备改造,提高水循环利用和再生水利用的水平。2021年11月底前完成2例以上重点用水企业的节水型样板企业创建。(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参与单位:县水利局、九二基地办、发改委、城管局等相关单位)
3. 城镇生活节水。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推广先进检漏技术,提高检测手段,降低管网漏损率。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积极开展中水回用。抓好新建建筑物节水型用水器具的安装使用。居民生活节水实行分户计量,定额管理,新建的楼堂馆所,居民住宅等必须全部安装节水器具,对原来浪费严重的用水器具逐步进行更换,同时实施节水型产品认证和用水效率标识管理制度,建立节水型产品市场准入制。2021年11月底前共完成6例以上节水型公共机构、学校和居民小区的节水创建。(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参与单位:县水利局、城市社区管委会、城管局、教科体局、润泉公司等相关单位)
4. 水工程、水源保护、水源监测管理。科学规划建设有一定规模的水源蓄水工程,增加我县水资源的调节能力,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完成会昌县县城应急水源工程。分年度实施县城和各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逐步开展全县地表水、地下水水源、水量、水位等监测系统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润泉公司、各乡镇)
三、工作目标及建设进度安排
会昌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0月)。推动包括企业、学校、灌区、社区和居民区等节水型载体创建工作,成立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编制《会昌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广泛开展人员培训和宣传,营造节水型达标建设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制定完善节水规定,强化节水基础管理工作,各责任单位根据责任目标开展节水型机关(单位)、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学校、节水型园区建设活动。积极创建用水产品、用水企业、灌区及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深入落实各项节水措施,全面普及节水器具。
第三阶段:总结梳理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巩固和提升建设成果,对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和自 评,完成验收资料整编工作,向省水利厅完成县域节水达标建设申报和资料报送。
第四阶段:深化提高阶段(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迎接上级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完成对省级资料审查中发现问题整改,确保2022年底完成省级评估验收和命名工作。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做好我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成立会昌县节约用水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教科体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工业园管委会、农业农村局、工信局、住建局、城市社区管委会、机关事务管理局、润泉供水公司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水利局分管节水的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主要负责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明确如下。
1.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定节水型社会建设重大事项,确定重大建设任务和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审定成员单位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工作计划,部署年度建设工作,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检查、评比考核和奖惩,督促成员单位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2.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提议召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起草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指导创建节水型单位、节水型灌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学校和节水型小区等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制定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承办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检查、评比、考核和奖惩的组织与实施。督促各成员单位全面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任务,落实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及有关决定事项。
3.县水利局负责制定全县水资源配置方案,实施水资源统一调度、节水型社会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组织推广灌区节水灌溉技术和节水控灌工程建设,抓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载体创建工作。落实各项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定额用水管理及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完善计划用水考核体系,加大计划用水考核力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完善各类用水定额,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4.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编制实施全县农业种植结构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发展规划,加快农业节水改造,调整农业用水结构,合理配置水资源,大力发展节水高效农业,推广喷灌、滴灌和水稻节水控灌技术,实现水资源合理管理与利用,配合开展节水型灌区的创建与建设工作。
5.县发改委负责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和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实施全县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经济结构调整规划,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梯级水价机制,负责整合节水项目资金并用于县域节水建设工作,牵头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的创建工作,每年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不少于4家。
6.县工信局负责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实施工业节水规划,建立工业高耗水行业用水限额制度,牵头组织实施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每年建设节水型企业不少于3家,确保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年下降率在6%以上,定期发布高耗水落后产能淘汰目录及节能减排指标。组织实施工业节水改造,推进企业节水技术改进,引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快关闭和淘汰落后高耗水重污染的工艺、设备、产品和产。抓好企业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工业废水处理、回收与利用,落实节能减排目标。加大工业企业用水定额的控制,确保80%以上的用水大户(年用水量2万m3以上)的工业企业用水定额达到国家和省级用水定额标准。配合县水利局建立工业节水评价指标体系及节约用水激励机制,全面实施节水设施与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即节水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严格控制耗水多且污染大项目准入。
7.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资金,并加强监管,建立全县节约用水激励机制,筹集年度节水奖励资金,参与水价、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调研与制定。
8.县住建局负责城区节水型住宅和办公楼的监管,到2022年末完成城区新建建筑节水设施强制性推广和既有建筑节水设施改造,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实施生态绿化供水项目工程,充分利用城区沟、渠、塘地表水和中水,替代生态绿化建设用水。大力推广城镇小区、公共生态绿化的喷灌、滴管、控灌技术。牵头负责节水型小区创建工作,每年创建省级节水型小区不少于2家。
9.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按照节水型社会建设要求,编制实施全县水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全县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负责水污染物达标排放,落实主要水污染物减排指标,改善河道及其它纳污水体水环境完善排污口水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水污染物排放监管。做好水源地监管工作,加强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定期发布水源地水质报告。加快实施农村环保项目,确保村污水处理率达到省市达标要求。
10.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支、斗、农渠防渗砌护率达100%。不在已划定水源地范围内批建任何建设项目,已经存在的地上建设附着物(不含水工程)逐步置换搬迁。
11.县教科体局负责组织全县中小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广泛开展节约用水宣传。牵头组织实施节水型学校创建活动,确保每年创建节水型学校不少于2家。新建和改建校区全部安装节水器具,推广节水技术。
12.县委宣传部负责开展节水宣传报道和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专题片制作工作,定期发布节水公益广告。
13.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县节水器具的质量监督工作,管理节水产品质量的仲裁检验、鉴定,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节水器具等违法行为。管理全县水产品的质量认证工作。
14.县工业园管委会负责把好高耗水企业的市场主体准入关。配合县水利局、工信局组织引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快淘汰落后高耗水工艺、设备、产品和产能。严格控制新上高耗水工业项目。组织实施工业节水改造,推进企业节水技术进步。抓好企业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工业废水处理与回用,落实节能减排目标。
15.县城管局负责抓好污水企业水资源循环利用,落实节能减排目标,提高水资源利用系数。重点抓好县城污水处理厂、五丰食品公司等企业水资源重复利用。县城的道路洒水和绿化用水全部采用再生水。
四、资金投入
节水型达标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国家、省、市财政支持,二是地方自筹,三是本级水资源费,四是市场化运作和企业出资。水源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供水工程、节水减排工程、城镇生活节水等以政府投资为主、以市场融资和受益者摊资为辅。工业节水以企业投资为主,政府资助、扶持为辅。制度与能力建设包括法规与制度建设、体制建设、能力建设、信息平台系统、监测系统、宣传教育和节水创建活动等,所需经费由财政保障。经营性项目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吸纳社会资金,拓宽水利建设投资渠道,明确划分投资者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权益和责任。提出分领域工程投入及来源。农业节水工程投资依据相关规划分析计算。工业节水工程投资依据相关行业已经完成的节水改造工程单方节水投资估算。城镇生活节水工程中,管网改造工程投资依据管网改造投资标准计算,节水器具投资可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估算。能力建设工程投资参照已建工程投资分析计算。
五、保证措施
1.加强领导,保障方案实施
为加强对会昌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工作,落实领导责任制。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和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把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纳入会昌县“十四五”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当中,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工作调度,并安排副职和一名具体业务人员抓好工作落实,对组织不力、推诿扯皮的进行通报批评。
2.做好政策引导,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县政府将把建设节水型社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设立“节水型达标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节水型达标建设的前期规划、制度建设、节水型单位创建以及水资源管理设施建设等。利用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放宽政策,加大水利投入,搞好节水工程建设和运营。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项目补助,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建立节水投资稳步增长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11条和赣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赣市水利水资源字〔2017〕30号)等法规及文件精神,在节水创建达标建设中,被县级命名为节水达标单位的县财政在上级的节水奖补中给予5000元的奖励、被市级以上命名为节水达标单位的县财政给予10000元的奖励。
3.建设节水载体,强化考核监督
建立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小区、节水型单位等节水载体创建评定办法和标准,并与有关政策进行绑定,增强有关单位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及节水载体创建名录实施计划,开展用水效率评估、水平衡测试和节水“诊断”,健全用水节水管理制度、完善用水计量体系和改进用水措施,大力提高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和节水器具普及率,降低企业和公共单位产品取水量和供水管网漏损率。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切实做好节水载体创建及验收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一抓到底、见到实效。
4.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节水社会氛围
广泛深入地开展节约用水宣传工作,鼓励公众参与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提高全社会对水的忧患意识与节水意识,转变城乡居民落后的用水观念和用水习惯。在县城主要出入口制作固定的节水宣传广告牌,在主要交通要道制作节水公益广告栏及宣传标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节水宣传栏目、刊播节水公益广告、举办节水有奖征文活动等活动,开展评优树模活动,动员全县人民支持参与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形成节约用水社会新风尚。在每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各项水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大水事活动进行节水知识宣传和普及。加强舆论监督,公开曝光浪费水,破坏节水设施的行为。
附件1
会昌县节约用水暨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全面落实《江西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我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会昌县节约用水暨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丁荣威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黄 洵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邹林山 县项目开发办主任
黄帅珍 县工信局副局长
肖世红 县住建局副局长
刘金水 县编委办副主任
曾炳生 县统计局四级主任科员
潘 声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东有 县农业农村局副科领导
赖小强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华明坤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金发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常春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廖子平 县城管局副局长
康迎春 县教科体局副局长
康富海 县社联四级主任科员(分管宣传工作)
袁中辉 城市社区管委会副主任
胡远华 九二基地办副主任
陈检红 江西会昌润泉供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相关乡(镇)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由县水利局副局长李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成员单位指定1名熟悉业务人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节约用水及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协调调度、情况汇总、组织检查和验收等日常事务。